日子岂不是好?我也强求你,若是想强求,十年前我就能把你给……给那样……但是我想让你心甘情愿的喜欢我,爱上我,我知道我傻了吧唧的一点也不可爱,但是我能保证用我的命來爱你。明礼,我这这个人嘴笨,最不会说话,哪句得罪了你你别介意,你若是不愿意也沒关系,我还能等,等到死。”
楼易受了一长串,终于把想说的都说完了,看那扇门沒有动静,楼易嘴边一抹凄然笑容,转身走了。
门内的男人却已经坐到了地上,被擦干的眼泪顺着眼角流到嘴里,比药还要苦涩。“楼易,你不傻,你从來都不傻,傻的那个人是我。现在一切都來不及了,几日欢愉又有何用,还不是要生死两隔。”唐彬笑的凄然,又咳嗽起來,嘴角鲜血流淌,脏了胸前衣襟。他这病,实在是连几日欢愉都不配有。
六十二章 生子喜宴
常喜从青竹园回來的时候,脸上已经浮现出五个手指印。芦花姑姑不在,也沒有人会给他拿药敷脸,他再次成了一个孤家寡人。这次比上次还要孤独,因为连心里的依靠都失去了。
他曾经因为每天晚上思念萧落雨觉得痛苦,但是现在他连这份思念也失去了,他已经被萧落雨扫地出门,他明明在被打伤的时候还感觉到萧落雨來看他,现在却又这般对他。常喜不知道萧落雨到底是怎么想的,萧落雨只是那样冷着一张脸,就让他浑身入赘冰窟。常喜本是欢欢喜喜去萧落雨想跟萧落雨诉说他这段日子的思念和爱意,却被一盆冷水浇在身上,冷的他牙齿打颤。
他这颗年轻沒有精力过风雨的脑袋,完全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萧落雨真的疯了不成?但是他说的话又是那样的条理分明。上次萧落雨发疯的时候,那样情意绵绵,甚至愿意为常喜去死,但是这次却又这般冷血无情,甚至将他赶出了青竹园,并且说不想再见到他。
常喜的一颗心都凉了,从头凉到脚。脸上被打那巴掌也不疼了,那红色的掌印就像是一个印记,印在常喜的心坎里,抹杀不去。
这是萧落雨留给他的最后纪念了,常喜甚至不舍得将这个伤痕去掉,不想用药。他回到德妃宫里就躺在自己那张小床上,他还是很庆幸自己是单独住一间屋子,就算是因为大伙都不愿意跟他住一起才会给他单独一间屋子,他也足够感激。
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毫无顾忌的哭,常喜把脸埋在枕头里,咬着枕头嚎啕大哭。眼泪鼻涕口水都招呼在那个可怜的枕头上,常喜哭的一抽一搭的,全世界的伤心都在此处了。
正在常喜鬼哭狼嚎之时,门又被敲响了,每次门响都不会有好事,常喜立刻警觉起來。
鼻子哭的通红通红的,加上个带着五指印的脸蛋,常喜的模样真是楚楚可怜。
常喜拿袖子胡乱擦了擦脸,打开门。
外头的太监一把就扯住了常喜的领子把常喜从屋里拎出來。
“还在屋里偷懒,今儿德妃娘娘临盆知不知道,快他丫烧水去!”太监一脚踹在常喜屁股上,把常喜踹到了厨房。
宫里永远有一些幕后的活需要做,脏活累活,永远不见天日。在主子面前端茶倒水那是美差,能时不时被主子瞧见。常喜以前做的就是那种活,现在做的则是最脏最累最让人瞧不见的活。
整日打水烧水,常喜的腰已经累得快要断了,小小年纪竟然有些驼背了。也许有些太监驼背是因为常年低着头害怕,他倒是被累活生生压垮的。
常喜本來以为他可以挺过这段日子就能回去找主子,主子一定不会眼睁睁看他受苦,一定会來接他。他知道虽然主子身体不好,还常常生病,但是主子心里疼他一定会來找他,会给他好的生活。
但是沒想到,他巴巴的去找萧落雨,只换回一个耳光。常喜觉得委屈,天大的委屈,他还沒哭够就被赶出來做工,摇摇晃晃拎一桶一桶的冷水倒进锅里,烧成热水再舀出來。常喜被水气熏的浑身是汗,一出门又被凉风蒸发,如此几次常喜都开始打喷嚏了,但是常喜并沒在意这小小的风寒,他不知道这次的疏忽会给他的命运带來怎样的转变。
德妃难产了,从晌午折腾到晚上,又折腾到凌晨。德妃沒生下來,宫里一个人都不能休息,常喜已经累的眼睛直打架但是为了抱住这颗项上人头,常喜还是努力的烧着水。为什么要一直烧水?因为之前烧的凉了啊。
生孩子可是大事,如果这是个皇子,德妃可立刻就当上皇后,她在宫中经营这些年,就差一个孩子便可登上皇后之座,就差这个孩子了………
在床上疼的翻滚的德妃,拒绝了御医用药的提议,想自己把孩子生下來,却怎么都无法如愿。眼看着天就要亮了,德妃已经折腾的浑身水洗的一样,满脸汗水。她觉得自己快死了,孩子也快死了,她已经沒有力气生了
她忽然想起十几年前她生雪蝶的时候,并沒这么艰难,乡下的土炕,北风呼啸,一个老人守着火盆给她接生,很容易就生下來了。她当时看着那孩子皱巴巴的小脸,心里满是爱意,那什么时候变成恨的呢。大概是雪蝶越长越美的时候开始,德妃嫉妒,德妃怨恨。如果不是这个孩子,她不会整日提心吊胆。这个孩子就是埋在她身边的一个炸弹,随时会把她炸的粉身碎骨。比起皇后之位,比起母仪天下,与一个短命穷书生的爱情算什么,与一个女儿的亲情算什么?死了就死了吧,反正她在不在我都能好好活下去,一个丫头而已,死了又能怎样。
德妃沒有为雪蝶的死掉一滴眼泪,她以为她一辈子也不会掉,然而此刻她却满脸泪痕,沒有化妆的脸,沒有华贵的衣,她是一个正在分娩的母亲,在怀念自己死去的女儿。
在破晓的瞬间,阳光从窗进一丝丝温暖,一声嘹亮的啼哭划过天际。
稳婆抱着小小的孩子,笑着对德妃说,“恭喜娘娘,是位公主。”德妃便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就算是生了个公主也是要庆贺的,这不是一般的公主,这是德妃的女儿这是皇帝的第一个孩子。当然如果不算郑才人当年生的那个皇子的话。
喜宴在公主生下來的第三天如期召开,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或真或假的笑容,忠心耿耿的大臣反而笑的很牵强,那些别的嫔妃却笑的很开心。
她们笑那德妃,经营了一辈子,肚子还是不争气,连催|情香都用上了,可惜天不助她。公主顶个屁用啊,到时候还不是要和亲送给别人。
笙歌慢舞,觥筹交错,皇帝的态度趋于高兴和不高兴之间有个孩子他本该高兴,却因为是个女儿而变得懊恼。他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众大臣也只能一杯跟一杯的喝,皇上喝酒,谁敢不陪,宁可醉死也不能得罪皇上啊!
常喜是伺候倒酒的,手臂因为举着酒壶开始发嘛,一直喝一直喝,有完沒完!常喜有些不乐意了,脸上还得堆着笑,大人们的狂欢或者哀愁,爱或者恨,那个孩子都不知道。
常喜又给面前的倒了一杯,一壶美酒也空了。常喜回身去取酒,忽然看见一个人影慢悠悠走到殿前。
“九王爷九王爷,您不能进去。”门口看门的公公道。
“为什么我不能?我不是皇亲国戚么?”萧落雨有些疑惑看着太监。
萧落雨仍是一身青布袍子,洗的发白,他从來不爱穿好衣服,不是因为穷。皇上赐给过他好多上好的布料绸子,都被随便扔进了仓库,那次着火一把火都烧了,常喜都觉得心疼萧落雨却毫不在意。
“王爷,这个宴会…沒邀请您。”太监支支吾吾半天说道。
“那我不请自來,不可以么?我想见见我的侄女,据说长得很漂亮。”萧落雨说着唇边露出温柔笑意。
常喜看见萧落雨这个笑容,有些呆了,手中的酒都倒撒了。
“你干嘛呢!这可是我新衣服,脏了明礼会嫌弃我的。”常喜身边那个大胡子将军生气的说。
常喜被吓得缩了缩头,也不言语,一派等打等罚的架势。
“哎,是你小子,你咋跑这來了?”大胡子将军反而笑了,捏了捏常喜的脸蛋。“果然沒错,你就是他的儿子。”
“你干嘛!”常喜往后跳开躲避大胡子将军的调戏,却觉得他很眼熟,哪里见过呢?
“哈哈,你都不认得我了,臭小子,亏我为你跑了那么远,不知好歹。”楼易抱着酒杯咕咚咕咚又喝了一杯,已经是半醉。身为一个将军一定要会喝酒,而且各个酒量不凡千杯不醉!这样才能在跟三军将士喝完酒后仍然能保证自己是站着的,不至于丢了将军的威风。
但是今天不知怎的,楼易就这么一杯接一杯的喝醉了,闷酒最容易醉,果然如此。沒有人陪着,可不闷么?楼易只觉得眼前笙歌虚幻,繁花空荡,自己只身坐在满地尸首的大漠之上,一杯接着一杯,一碗接着一碗。
常喜这边看那大胡子喝醉了,不理他了,才把眼睛转向门口,又去寻那个让他心悸的身影。但是……不见了?!常喜一下子傻了,难道自己光是闻着酒味也醉了么?
常喜有些伤心,他多希望再看那个人一眼,就算被他打被他骂也要守在他身边,也许他就是个天生的奴才,沒有自尊沒有骨头,一身的奴性,甘愿被那个人奴役。
“众爱卿,此女是朕的长公主,朝阳升起时降生,便赐封号,朝阳公主。”皇帝不知何时手中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在这人多的殿中并沒有哭闹,反而对皇帝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皇帝低头抚摸着朝阳的小脸蛋,脸上也有笑意,常喜看着这样的场面,第一次觉得这个皇帝还有一丁点人性。
常喜忽然在皇帝身边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站在皇帝的旁边,与皇帝并肩,他伸手捏了捏婴儿的小手,脸上也带着笑意。
对,那是他!九王爷!
常喜一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站都站不稳。他真的來了!
不是做梦,不是幻觉,他又看见他了,真真切切的。明明只是一天沒见,却像几年似的,常喜又不争气的想哭了。然而在看见萧落雨落座在皇帝旁边的位置那么耀眼,那么英俊,常喜又觉得心里发酸。他一介小小太监,终究给不了王爷一切。
六十三章 一眼万年
常喜看着那个高高坐在殿上的九王爷,像是看着另外一个人一样,他见过九王爷的种种窘迫模样,就是未曾见过他这般耀眼。他不知道九王爷原來可以这么坦然坐在高位,不知道九王爷可以那般有气度的与文武百官敬酒。他不知道九王爷可以从容面对所有人的议论,可以笑着与皇帝说话。常喜习惯了保护九王爷,却沒想到终有一天,九王爷不再需要他的保护。不,而是九王爷也许一直都不需要他的保护,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自作多情。
常喜几乎站立不稳,越是这般想他的心就越痛,他不知道自己这些年的付出到底是为什么,他觉得受了欺骗,但是九王爷并沒有对他许过半个字的承诺,一切都是他自愿的,他有什么立场抱怨,有什么立场來指责。
正在常喜心如刀绞发愣的当儿,一群百官已然跪倒在地,高呼公主千岁。常喜也只得跟着跪下,但他的目光始终在那个青衫王爷的身上,即使是下跪,也是那般风姿卓越。常喜长叹一口气,不管王爷有沒有骗他,有沒有给他承诺,他只要看见这个人,就已经心悦诚服。
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常喜就输了,他的眼中心中便再也容不下别人,也许是这是上天的愚弄,也许是天赐的缘分。不管怎样,他做的那些事从來沒有后悔过,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自己仍会那样做,不是么。
热闹的宴会一直持续到晚上,整座宫殿灯火通明,文武百官同乐,喝多的喝多,喝醉的喝醉。有的互相拍马,有的吵起架來,也有的自己安静坐在那里喝闷酒,并沒有人敢搭话。比如九王爷,比如楼将军。
今天唐御医沒有來,他属于内臣,并不算文武官员。不在太医院当值就可能在家里。楼将军从宴会开始就一个人喝酒,喝到最后已经醉的找不到北了,抱着酒壶哭成了神经病,一个劲对着酒壶喊明礼。常喜也不知道明礼是谁,只觉得这个也是跟自己一样的伤心人吧,便沒有强行把壶拿走,让他那么抱着了。
“常喜,你还在这里干什么,后头缺人呢。”一个小太监來吆五喝六的把常喜叫走了,筵席上已经一片混乱,皇帝也喝的酩酊大醉,伺候的人便不需要那么多,都去后头伺候娘娘了。
“哦。”常喜答应了一声,跟着走到后面德妃娘娘的寝宫。
有人递给常喜一碗药,常喜便接过來端在手上。
“來,尝一口。”宫女看着常喜,命令道。
“为何不用银针?”常喜有些奇怪,一般來说试毒用银针就够了,很有活人试毒的。
“这是给小公主的药,银针并不能保证万无一失。”宫女笑着回道,完全沒把常喜的命看在眼中。
“好。”常喜想起他曾经为了九王爷,每次吃饭都会自己亲自尝,到这里为了德妃就会不情不愿。原來他对九王爷,已经执迷若此。
常喜看着有些晃荡的药汁,眼神沉静,看不出在想什么,静静喝了一口。
过了一刻钟,确定常喜的身体沒有不适之后,宫女端着药就往帐子里去了,常喜站在帐外,不知该走还是留。
“常喜,以后每天都來试药,娘娘会给你加赏钱的。”宫女端着空碗出來说道。
常喜低头谢恩,便往外走去。
走出几步头就有些晕,难道这药有毒么?常喜晃晃脑袋,忽然想起來唐御医说过,是药三分毒。他一个沒病的人吃药,自然好受不到哪里去。
吹着冷风常喜觉得脑袋清醒一些,虽然他被告知可以休息了,还是折返回去大殿想看看那个人。
但是等他回去时却发现人已经散了,就剩下一片杯盘狼藉,他被拽着收拾了半个时辰的残羹剩饭,又刷了半个时辰的碗筷。常喜真是欲哭无泪,他偏偏要回來做什么,平白多了这些活计。仅仅只为多看一眼就要吃这些苦头,那个人是他此生的劫数么。
从那日之后,常喜就很少看见萧落雨了。德妃宫里的人并不再像以前那样欺负他了,因为他担负起了试药的重大职责,他的身体出一点问題都会影响试药的效果,自然就沒有人敢欺负他。
他也拥有了一定的自由,可以到处走走。不必像以前一样出宫还需要找借口,十天半个月出不了一次。
他终于可以想回青竹园就回去,但是青竹园却已经不欢迎他了。
每次看见他來,看门的都会脸色复杂的把门关上,将他拒之门外。常喜在门口哭过闹过,软求过硬闯过,都沒能成功进去。拒绝的理由只有一个,主子不想见你。
每听见这句话一次,常喜的心就痛一分。他觉得自己快疯了,他快要被一个疯子给折磨疯了。他不能离开他,不能离开九王爷,不能不见他,常喜知道自己贱,还一次一次的到门口徘徊,哪怕是远远的看一眼也好。常喜多么希望萧落雨能偶尔出个门,让他远远的看看他的背影看看他的侧脸,看看他的笑容。常喜已经不求什么了,他只想看看他,看看曾经最亲的主子,看看那个曾经与他做过最亲密的事的男人,那是常喜的男人,常喜心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他的人,从他决定來到九王爷身边起,就是他的人了。
然而让常喜失望的是,九王爷并沒有出來,他仍像以前那样深居简出,很少踏出宫门半步。常喜知道那是一些下人看着九王爷不让他出來,这个命令还曾经是常喜自己下的。龙二龙三也不在宫里,看來是被皇帝调了回去,有了更重要的人需要照顾,这个豢养在宫里的疯子也就不需那么用心了。
常喜也不知是为了王爷高兴还是为他悲哀,全世界的男人都如此薄情寡义,他常喜重情重义却连男人都不是。常喜实在进不出青竹园,就开始想别的主意,他绕着宫墙走了一圈,发现一个地方有棵大树,可以顺着爬上去。常喜的心砰砰直跳,他如果萧落雨在院子里,那他便一眼就可以看见了。
常喜抱着树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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