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都是木头的,只是用布套做了装饰。墙上米白色的墙纸,温暖而淡雅,那些都是李果桐亲自挑选的,她平时就爱捣鼓这些个玩意儿,而且也只有她知道在哪里能买到最好的。当然她说的是网购,要不然初来咋到丽江的她,哪里敢给自己冠以这样的一个头衔。而楼梯的下面开了个门儿,那里边放的都是出外景要用到的工具,主要是用来放存货的地方。
墙上那些照片,都是他们之前去玩儿的时候拍的,每人的都挂上去一些,在起到装饰的前提下,也能很好的宣传李叶的拍摄技术。
在拿到营业执照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嚷着要去酒吧庆祝。
上次去的酒吧是樱花屋,这次他们选择的是千里走单骑。据说,酒吧街最大的两个集团就是这两个了。
吴辉辉在说起,第一次遇到李果桐时,她对苏沫凡的那种保护,让人觉得她这个人简直比许多男人都要帅。这句话不说出来不打紧,可是,当夏璐璐逞能耍帅,把事情越闹越大的时候,吴辉辉真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去厕所回来的李叶不小心撞到某桌的一个女生,那女生不问青红皂白的就扇了李叶一耳光。多喝了几口酒的人,就是容易大打出手。
这一出手不要紧,牵动的却是两桌人。夏璐璐是第一个跑过去的,她上前去抓着那女生的头发,照着她的脸就是一巴掌。两桌的人扭打在一起,李果桐不想把事情搞大,自己在中间劝解,没少挨打。却不想,刚挨打的那个女的,胡乱抓起桌上的酒瓶子,猛的就给了李果桐一下。见了血,顿时所有的人都开始清醒了。
头上裹着纱布的李果桐,十分郁闷的想,刚拿到营业许可,她就那么迫不及待的用血来祭,都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头上开了个口子,所有的人都不许她再去操心工作室的事,让她好好在家里休息。其实,她也不愿意顶着个纱布,在古镇里走来走去,那得多丢人呐。
幸好还有拖鞋陪着她,大家不要误会了,拖鞋不是用来穿的,它是用来养的,是古俞的那只金毛啦。这个名字的由来是有故事的。
话说,某一日,天气微凉的时候,古俞一个耐不住凉,就上网买了一对可爱非常的毛拖。却不想收到拖鞋时,天气又转热了,这在丽江是司空见惯的事,于是,那双毛拖就此被遗弃在了鞋架的最底层。哪想,等到天气再度转凉时,拖鞋竟然不翼而飞了一只。于是,她立马就想到是拖鞋干的,她指着小拖的鼻子骂着:“小畜生,你说,是不是你干的?”平时经常接受古俞严格教育的小拖童鞋,呜哩呜哩的叫着,躲到了床底,任古俞怎么叫都不出来,最后只得用拖把,把它硬勾出来。小拖童鞋肚子下面的不是她的拖鞋是什么。她两根手指将拖鞋拿起来,十分嫌恶的就丢到垃圾桶里去了。
从此小拖童鞋就叫拖鞋了。
都是古俞教育有方呀,没有李果桐的命令,它就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在门边坐着,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李果桐。
“哎妈呀,你别这么看着我哦,我会受不了的,”她走过去,把门口的泡沫垫子收起来,让拖鞋走进屋里来,“可是你不许欺负你兄弟哦。”她指着地上的凉拖,对乖乖坐在地上的拖鞋说道。
其实,她就算不出门,也可以在网上写写字,给工作室做做宣传。但是,每当她去论坛里面灌水的时候,id都要被封。网推工作也不好做呀。
直到她头上的伤好以后,被剃掉头发的那一小块,也没多少头发长出来,害她每天出门都得戴着帽子。不过,这也能让她的脸免于接触到过多的紫外线。看他们出去跑的,就算脸能看,胳膊,腿儿,都黑了好多。看来做什么都得要付出代价呀,看看这代价,引用古俞的话就是,这牺牲大发了。
苏沫凡让夏璐璐帮忙设计了一些传单,请学校的学生来帮忙派发。为此,她发了好大一阵感慨,说是以前都被别人剥削,没想到现在位置也坐正了,反过来剥削别人了,农奴也翻身做主人了。瞧她那个得瑟样,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很鄙夷,颇有看小丸子和蜡笔小新的味道。
这样就能满足的苏沫凡,不禁让李果桐想起了一个笑话。
一个记者问一个长居在山里的老人说,要是给你一万块钱,你要怎么过,他说,天天吃菜馍馍。然后记者又问,要是给你是十万块钱,你又要怎么过,老人说,我天天吃肉馍馍。记者还不死心,又弱弱的问了句,一百万呢,老人很有志气的说,那我每天一手菜馍馍,一手肉馍馍。
等到李果桐讲完,大家都散了。苏沫凡还不忘挖苦她一句:“果果,你可以再冷一点么?”
刚开始的时候,工作室接的活真的很少,那些还都是被古俞的美色吸引来的。闲的没事干的时候,大家都开始寻找其他出路,毕竟,不能把刚建立起来的事业给拖垮了。
李果桐文字功底还不错,就继续之前的码文事业,而苏沫凡擅长画画,她给一些杂志画插图,以求挣点稿费花花。古俞曾经做过模特,只好再次去出卖色相,这让孙凯辛感到万分纠结。而李叶看这几天生意都那么淡,就飞到另外的城市去参加摄影大赛了。夏璐璐一直在网站上承揽网页设计的活儿。不光女的在忙,那几个男的也在这边找了全职的工作。所以,为了一个工作室,大家都在忙活着。
005果然,有春天的味道。
因为文荣村到束河古镇没有直达的公交车,连当地人经常念叨的3—8路都没有,而工作室的车也不能供大家伙儿一起用。所以,一气之下,他们都去搞了辆电动车。一起出动的时候,颇有种车队的感觉的。
李果桐第一眼就看上了那辆白色的“蜜蜂”,而罗远恒也买了跟她一样的“蜜蜂”,咖啡色的一辆,这款车就是一种很中性的风格。吴辉辉跟孙凯辛买的是“大龟”,一辆黑色的,一辆红色的。因为头太重,李果桐都不敢轻易尝试,她深深地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夏璐璐要的是最可爱的女士电动车“小蜜蜂”,一辆黄|色的,也真的蛮可爱的。任罗远恒怎么劝说,她都坚持要买,就是不肯安安心心的坐罗远恒的后座。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夏璐璐跟罗远恒一起,只是为了打发寂寞而已,并不是真的因为感情,至少她没有把心完完全全放在罗远恒的身上。感情这件事,真是说不清楚,只当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咯。
从市里面骑回来的时候,李果桐才开始自责起来。他们到底来这里都是干什么的,哪里像是来吃苦创业的,根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你看这一个个的得瑟的跟个王八蛋似的。不过,她到现在都没有动过老爸给她的银行卡,这几年,她攒下来的钱也有不少,够自己这么挥霍一段时间的。只是心里面还是会有一些不舒服的感觉,当初明明是本着一颗吃苦的心来的,结果却过得这么舒坦,她觉得自己真是可耻。
一说起老爸,她突然发现,自己好久都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了。上次干爹打电话来说了她一顿,连走都没有过去跟他打声招呼,他真的很不高兴。27岁的人了,做事这么不周全,他担心她独自在丽江会受到什么欺负,于是找到了丽江这边的一个朋友,让他好好帮忙照顾一下自己这个女儿。公安局里有这么一个叔叔罩着也不错,至少免去了好多麻烦。只有在这边做生意的人才会知道,要做好,是真的不容易,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关系,都要利用上,潜规则实在是太多了,指不定一个不小心就被整得做不下去。
姜还是老的辣,这一刻她算是体会到了。这一层面他们这些人都还没来得及想,干爹就已经帮她打点好了,那这个样子算不算是在对她进行远程监控呢?可是,管他呢,只要结果是好的,这才最重要。
有时候码字码得太拼,就会容易把自己搞得头昏脑胀。这个时候,她就会去古俞那里牵拖鞋出去遛。以至于后来这都成了拖鞋每天盼望的活动,也是李果桐每天的必修课。明明就是古俞买的宠物,为什么到后来却成了她儿子,只要大家都不想搭理它的时候,都把拖鞋往李果桐那里塞。
“真是一群无良的人,你说是吧,拖鞋。”随着天气变冷,其实她也不大想动,可是,拖鞋一到那个点就开始兴奋,非要出来不可,搞得大家都很郁闷。真是自己找的罪受,不是活该是什么,她在心里抱怨着。
这种天气,去清洗水库遛狗,真不是一般的“爽”,那风呼呼地,刮得一点都不留情,看着挺风和日丽的天,却是死凉死凉的。关键的是,你风吹就吹吧,可你别乱来呀,吹得人头发乱舞,看上去就像一个十足的疯子。所以,这种天气,女生要么你别出门,要么你就把头发绑得整整齐齐的再出门,否则一天下来,你完全就像是顶了一头的稻草回来,打结都能打死。曾经在这里过了四年的苏沫凡,当初都以为自己上完大学,得铁定变成一个秃子。因为一来火,就开始对着打结的头发胡梳乱扯。
所以,事物总是都有两面性的,不能把好处全给占了。
这一个季度是雨季,按传统来说,是从6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的,可是这都快11月了,这雨还下个没完没了的。云南真的是个蛮神奇的地方,这里可以边出太阳边下雨,其他地方可以吗?丽江可以在白天同时看到太阳和月亮,其他地方会吗?
日月同辉。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李果桐竟然持续兴奋了好久。这也让大家伙儿笑话了好久,说她颇有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
丽江到现在对他们都还有着新鲜的感觉,但是却不包括罗远恒。他之前在上海学的是小语种,到了这边竟然做起了导游。虽然现在手里边的导游证还只是临时的,但疯狂如他,竟真的报名参加了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培训。当初他是因为兴趣才学的泰语,没想到在这里竟这么受欢迎,不过,这都是云南的地理位置决定的。
罗远恒这段时间下来,真赚的蛮多的,可是作为代价,皮肤也真的黑了好多,而且因为做的是导游,罗远恒那张嘴越来越会哄,人也变得越来越浪漫。每当他下团回来,都会带给夏璐璐惊喜,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还有鲜花。这使得夏璐璐转变了对罗远恒的态度,少了些冷漠,多了些真情。原本以为他们之前的这种安好的状态会一直持续下去,谁又能料到后来会发生那些事情。
说到鲜花,不得不说的一点就是,货真价实,物美价廉。但是,你可别进花店去买,而是要去市场买。特别是在福慧市场口子上那片卖花的地方,你能用很少的钱买到很多很好的花回去。这在李果桐看来是那么美好的事情,因此,她隔个几天就会专门跑一趟那个市场,为自己买一大束花回去插在房间里。
美好的生活都是这么一点一滴过出来的,从来都不是一下子就拥有了的。对此,她坚信不疑。只有努力地去生活,幸福才会如期而至。
果然,李果桐的春天也来了。
就像宋丹丹演的那个《李春天的春天》一样,李果桐也撞上了自己的春天。只是她没有那么幸运,不但她的“蜜蜂”擦伤了,连她自己的腿也磨破了好大的一块皮,殷殷地往外冒着血,包好的鲜花也散落了一地。
要不是躲那个突然冲出人行道的小孩子的话,她也不会急得往右边一拐,就撞上了后面过来的一辆车。早就知道,丽江人都没有遵守交通规矩的习惯,却没想到他们的意识会淡薄至此。要不是开那辆车的人技术够好的话,她早就成了车下亡魂了。
就算自己脾气再好,她也忍不住想生气。又是血,头发才刚刚长好,现在又发生这么一件事情,这叫她要如何相信,自己适合待在丽江这个地方。
突然伸过来的一双手,吓得她瑟缩了一下。这双手的主人笑起来有一个好看的梨涡,“小姐,后面堵车了,看来也只有我会来管你了。”
宁致尧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就让李果桐哭得稀里哗啦的。
他哪里知道,当初李果桐就是因为这样一句话才爱上莫晨的。最后她竟然要花那么长的时间,才能将他从心里拔除掉。
真是很戏剧性的一幕。
当吴辉辉带着苏沫凡火急火燎赶过来的时候,看到李果桐腿上那么严重的伤,苏沫凡当场就愣了,只是望着她的腿,半天才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我们家果果的腿,以后会留疤吗?”
这无疑让李果桐有想咬舌自尽的冲动。她这二十多年来交的都是些啥朋友嘛。
苏沫凡缠着要走的宁致尧,说死说活都要请他吃饭。吃完饭还硬塞给了人家一张工作室的贵宾卡,说是等他自己想拍写真,或是亲朋好友想拍写真的,都可以到他们店里去,她会给他们一个最低折扣。这不是在变相宣传吗,这个人真是做宣传都做到这里来了。李果桐在一旁都有种想上去掐死她算了的想法。
李果桐就这么盯着桌上的那张名片,看了得有半个小时了。腿伤养好以后,她真的很想当面感谢下那个叫宁致尧的男人。
他根本就没有撞到她,反而是她摔入他的车道里,挡住了他的去路。而他却抱着她上车,将她送到医院,自己掏钱帮她清理了伤口还打了破伤风针,之前还打电话叫认识的车行朋友来把她的车弄回去修理。他到底是爱心泛滥还是有钱花不掉啦,居然对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这么自然地做这些事情。
体贴到这个地步的一个男人,她都快有些抑制不住的心动了。可是,她是27岁,而不是17,可以发花痴的岁月早就过去了,所以,这会儿,她开始为自己刚刚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行为感到非常的羞愧。
“不就是个男人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呀,至于这么神魂颠倒的吗?”
不凑巧的是,这句话正好被古俞和苏沫凡逮到了:“从实招来,是谁把你迷得一愣一愣的?”
苏沫凡也不忘添油加醋的说道:“嗯,果然,有好浓的春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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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果桐最终都没有去找宁致尧当面对他表示感谢。
自从那天苏沫凡爆料以后,大家都一致认为,李果桐的春天来了。因此他们千方百计的想要把他们弄到一起去。这么些年,李果桐对莫晨的感情,大家都看在眼里。就算是把这种感情比喻成吃素,那这个斋期也太长了一点。
李叶在摄影大赛上的获奖,无疑给大家又增添了一些底气。网站上自从投放了李叶参赛的照片以后,工作室的生意也开始步上了轨道。毕竟,李叶的风格还很青春,而且价位也没有市场上其他已经稳定了的品牌的那么高。加上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学校的大力宣传,为工作室也争取到更大的市场。
那个女孩儿就是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的,她说,她想要给父母预订一套婚纱照,因为过不久就是她父母30年珍珠婚的纪念日。她手上拿着的那张工作室唯一派发出去的贵宾卡,就是当初苏沫凡硬塞给宁致尧的那张。
苏沫凡神经绷得老紧,这个蛮可爱的女生,该不会是宁致尧的女朋友吧,所有人都这么猜。当初一心想着要撮合他跟李果桐,却没想到要先问问人家到底有没有女朋友。也是,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没有女朋友。
“或许,你们这里会有一个叫李果桐的女孩子。”苏沫凡想到,情敌见面会分外眼红,就谎说她现在不在,谁知道,话才刚出口,楼上就传来了一声吼叫:“李果桐,拉着你儿子,赶紧到外面去。”然后,话题中的女猪脚就出现在了楼梯口。哪里有地洞,她真的很想钻。
但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苏沫凡却看到女孩儿脸上闪过了一丝惊喜。
正当李果桐带着拖鞋坐在石桥下面喝茶的时候,对面的位置突然出现了一个女孩子。她很讶异。
“你好,我叫宁致薰。”她开门见山的道。
“宁致尧是你……”
“他是我哥。”
“哦,那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她自认为还没有跟宁致尧熟到,可以见家里人的地步。
“你是不是喜欢我哥?你不喜欢我哥也没关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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