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他不敢相信,因为一个长年不近女色的男人突然结婚,这绝对是令任何人都不敢轻易相信的事情。
“登记结婚!”殷权清描淡写地将这四个字吐出,目光瞥向程一笙,她正享受地品茶,似乎根本没听他讲电话。
电话那头沉默一下,然后便听爷爷震天的吼声,“殷权,你马上给我滚回来!”
殷权早已料到,将电话拿远,等吼完才将电话贴在耳边,淡然地说:“晚上我会带着一笙去见家长,您老最好收收脾气,别把我老婆吓跑!”
程一笙已经听到殷权电话里火爆的吼声,她将头转过来,等殷权挂了电话,瞪大眼睛说:“这么大火气?我去了岂不是很惨?”
这男人肯定是想害她的!
“我说了有我,你怕什么?这可不像你!”他斜她一眼,将杯中茶喝掉,站起身说:“走吧, 回家睡午觉!”
“谁说我怕?我只是不愿找不自在,明明能避开,再说这可是你惹出的事,干什么扯上我?”她站起身,不满地说。
他霸气地抓住她的手,向前边走边说:“怎么就只是我的事?你要不拍那照片,顾念文能惹到我?”
“这也怨我?”她气。
“你是始作俑者!”他徐徐说。
“要不是你找我麻烦我能拍那照片?”她又往前倒。
“你如果做节目不惹到我,我能收拾你?”他也跟她说。
这还有完没完?
晚上程一笙换了件水粉色旗袍,毕竟是新婚,又是去见殷权的家长,水粉色不会太艳,也属暖色,殷权进门时她正对镜挽发,他走过去,从满桌簪钗步摇中拿起上午买的碧玉簪,按照上午的办法自然地为她插上。
“配这支?”程一笙对他的自作主张没有太大反感,她的心思正在衣服与发饰上,她的意思是问配这支好看么?
他拿过镜子放到她后面,说:“这簪的确漂亮!”
程一笙的头左晃晃右摆摆,然后点了点,表示满意。这簪虽是绿色,却是百搭款。
他将镜子放下,佯装随意地说:“那袖扣也好看,以后看到类似的都帮我买下!”
其实他这算是变相索要礼物,他享受她照顾他的感觉,那样真像一个妻子。只不过这些作为殷权是无法启齿的,所以才用这种办法说出。
她扭过头,有些意外地问:“哦?你也喜欢那样的风格?这个没问题,不过袖扣做的还真是很少,下次我还去那个店逛,让她多设计一些!”
“嗯!”他应下后,又加了一句,“到时候我和你一起!”说完又觉得有点刻意,便快速说道:“我去换衣服!”然后疾步出了门。
过不多时,殷权已经换了件浅灰色衬衣,衬衣的领子与衣襟都包了水粉色的边,与程一笙的旗袍一样。
两人到了殷宅,殷权拉着程一笙的手,将她领进殷宅大门。
这就是传说中的殷宅啊!程一笙暗中打量这处宅院,下意识地就不喜欢这里。高门大户通常装修都是用红木,家具也是厚重的,总给她一种黑压压的感觉,她喜欢亮色系,喜欢布艺的,并且这种大宅都没什么人气,一进门就有种阴冷的感觉。
原本表情轻松的她,进了这种氛围的地方,表情也显得凝重很多。她能感觉到,殷权身上笼罩着一股沉重的阴郁,这种感觉已经影响着她,攥着他的手微微收紧了些,他转过头,看她一眼,低声说:“别怕,有我!”
这句倒是说的温柔,程一笙立刻觉得心里一暖,轻轻弯起唇低了下头。
进到客厅,殷权在看到屋里的人时,不免一愣,步子一停,搞得程一笙步子也跟着停下,不解地歪头看殷权,殷权这次没看她,又抬步往前走,程一笙只好跟上。
程一笙目测了一下,房间中除了一句面色不善的老人,还有一对中年夫妇,男人与殷权有几分相似,女人显得很年轻,十分漂亮,看起来也就三十大几四十岁的样子。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身边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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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快就来了?程一笙坐的笔直,目光平和,认真地说:“爷爷,婚前我已经和殷权说好,不打算辞职,婚后我会继续主持我的节目!”
这女子的淡定着实令殷宗正吃了一惊,他随即说道:“不行,这不可能,你那个乱七八糟的工作,绝不可能!”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这件事没得商量。
程一笙的表情有些严肃,声音也加了几分硬气,依旧认真地说:“爷爷,我的工作是访谈节目,我能在卫视台主持节目,并且还是黄金时间播出,都是我认真工作、脚踏实地得来的,我不打算轻易放弃!”
有人歪曲她的努力,这是她绝对不能忍的,不管对方是谁!
“一笙,其实你爷爷的意思是担心婚后工作太辛苦,既然嫁了殷家,就不必那么拼,可以过的舒适一些!”一直没开口的妇人说话了,带着一丝讨好,显然有在中间调和的意思。
程一笙还没开口,殷权便阴冷地开口,“一笙会继续工作,这是我同意的!”
一点面子都没给她留,妇人一脸尴尬,闭嘴了。
中年男人皱眉,“殷权,有这么和你妈妈说话的吗?”
“我妈早死了!”殷权不冷不热地说。
“殷权!”中年男人暴喝!
“好了,都给我闭嘴!”殷宗正的声音最高。
房间中寂静极了,殷宗正长叹声气,沉声道:“反正我殷家不会出个在娱乐圈里的女人,你那工作,肯定得辞!”
殷权拉着程一笙猛地站起身,说道:“爷爷,我不喜欢白吃我喝我的女人,她工作挺好,女人独立才有魅力,不像有的女人专看别人的钱就爬上别人的床!”
最后一句话说的极重,程一笙注意到那中年妇人已是面色惨白,中年男人也蹭地站起来,瞪着殷权问:“你什么意思?”
“有人对号入座了?”殷权有一丝得意,挑眉看着中年男人。
殷宗正立刻插嘴,“行了,工作的事以后再说!殷权你先去顾家道个歉,今天的事太不像话了!”
“爷爷,我没做错什么,不过是交个朋友,是她想多了,再说我殷权还从来没跟人道过歉,以后您还是少管我的事情!”他说罢,看向程一笙说:“我们走!”然后拽着程一笙大步走了。
程一笙识相地没说话,小跑地跟上殷权的步伐,出殷家大门时还隐约听到房中有人咆哮,“简直越来越不像话了!”
这声音是那中年男人的声音,如果没错,应该是殷权的父亲,事情大抵如何,她心里已经有数。
殷权并没开车,而是拉着她出了殷家门,然后沿着公路向回走,他的步伐倒是慢下来,不用程一笙跟着跑,可是他的手仍旧紧紧地抓着她的手。只不过那手不是为了和她亲近,而是撒气,更多的是无意识地一种发泄。
她知道他在生气,可能还是伤心,他板着的脸,紧抿的唇,孤寂的眼,与以往任何一个殷权都不同,没有跋扈、没有霸道也没有邪气,更像是一个受伤的孩子。她沉默地跟他走着,回想他曾经的种种,他没有纨绔子弟的挥霍,也没有不良习气,他会做饭,他懂得让她吃药,结了婚也没有强迫她,她的心也有些乱,不知为什么会想起他的好,总之她觉得现在的他令人怜惜。
她不是一个狠心的人,他的难过,似乎她在感同心受,她是个敏感的人,她默默地陪着他走了很久,她不知道他不高兴的时候是不是都这样发泄,从繁杂的车流一直到马路上只余零星车辆,她的脚已经酸痛,她的心思却在他身上。
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她有点看不得他这个样子,不知为何,她想把他拉出来,她知道有些事不能总去想,越想越在意,就越走不出来。
熟悉殷权的人,此时都不敢跟他说话,因为这时的殷权是极其可怕的。
程一笙不知道,她轻轻捏了捏殷权的手心,小声说:“不要再想了!”
他猛地转过头,阴鸷地看着她,目光中带的戾气仿佛要将她撕碎一般,此时的他完全是一头嗜血的狼,夜色中幽幽盯着她,她被吓一跳,忍不住轻轻颤了颤,可她还是微微摇他的手臂,软声说:“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以后、以后有我在你身边!”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最后一句,其实她的本意是想给他力量,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力量大,这样她跟他都不会受伤了。
然而她却不知道,她婉转的软声,带着一丝娇态,她眸中波光荡漾,在路灯下看起来极具女人的温柔,她仰头看着自己,如兰气息轻扑在他脸上,他眸色一软,似乎刚刚认出是她一般,他从自己的回忆中走出,低声问:“累了吧!”
知道他这样是没事了,她弯起唇笑,摇了摇头。
明媚的笑,像道光照进他的心里,使他冰冷的心一点点地升温,她的笑干净而又纯净,不同于狡黠的 她,此刻的她就是那般单纯的、担心着他,这是他的妻子!他将她拥进怀中,才发现她手臂冰凉,原来天已晚,风已凉。
“下次冷了,别自己忍着!”他说着,完全将她圈进怀中,抬起头,蓦然发现周围早已不是殷宅附近的景色,他竟然拉着她走了这么远,走到了这里,他马上向后看去。
殷权的车缓缓驶来,程一笙这才知道,他的车一直跟在后面。车子开过来,殷权等司机下来打开车门,才让她赶紧坐上去,他从另一个门坐上。
上了车,他又将她抱进怀中,转过头吻了吻她的额,还好没再烧起来,他有些自责,她还病着,吹了这么长时间的冷风。
他的双手给她暖着手,她乖巧地缩在他怀里。其实寒风中有人来温暖你,这种感觉不错!
回到家,进了门,殷权脱掉鞋,抬眼瞥到她微微皱眉,似乎在忍痛。她在脱鞋,他低头一看,脸上立刻变色,嘴里暗骂一声,横抱起她大步走到沙发边让她坐下。
正文 第四十四章 欢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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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疼的时候她就是个十足的小女人,娇气的,她那水瞳不断溢出泪,看着他,有点委屈有点娇靡,他顿时心里一软、一酸随之一怜,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低头吻着她脸颊的泪,叹息着无奈着说:“以后不要这样了,哪里不舒服跟我说!”
疼的时候就是程一笙最脆弱的时候,此时什么这男人是谁,应该不应该,她只想被哄着、被疼着,她带着鼻音哼着答应,她的乖巧让他十分受用,将她脸上的泪都含到他腹中,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走到卧室,将她放在床上,一边拿浴袍一边对她说:“反正你出门前刚洗了澡,今晚就不要洗了,伤口沾水不好,你先换衣服,一会儿我再进来!”
“嗯!”她吸了吸鼻子,把床上的睡衣往自己这边拉了拉,有点任性的样子。151
他无奈地摇头,转身走出门,去给她找药。晚上吹了风,万一明天再烧起来就麻烦了,如果脚伤带输液,他都替她疼,他真不想看她每天泪涟涟的。
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换好衣服,他将药放到桌上,她已经明白是什么意思,主动拿过药瓶,倒出来,然后喝掉。看她吃的这么快,他就知道她这是怕打针。
走那么久,她早就累了,喝完药便栽到床上沉沉睡去,殷权无奈,躺在她身边,小心将她拢在怀中,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口的位置上。
然而她夜里睡的却极不安稳,由于担心伤口长的时候粘纱布,所以他便没给她包,她动一下,便碰一下伤口,然后疼的身子颤一颤,殷权没办法,只好将自己的腿弯起,让她的腿搭在自己腿上,将脚悬空起来,被子不要盖住脚,避免碰到伤口。
下半夜她总算是睡的舒服了,这下苦了他只能一个姿势不能翻身,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直坚持,但又是这样一直坚持着。
这晚,顾念文哭够了,闹够了,也冷静下来,今天对她来讲是个莫大的难堪,她绝对忍不下这口气,她的小姐病犯了!
所谓小姐病,就是追她的人她不屑,冷落她的人,她偏要上赶着证明自己的实力。这是不成熟的一种体现,也是从小要什么有什么,经不起打击的一种体现。
她顾大小姐的决 定,便是让殷权拜倒在她魅力之下,至于是不是当小三,将来会不会结婚这一切她都不考虑,只要出了这口气,就算达到目的。
表面上她已经恢复正常,其实心里已经开始严密地计划诱捕,目标就是殷权!
第二天,程一笙还没醒来的时候,殷权便在厨房开始做早餐,等她做完西红柿鸡蛋面,回到卧室的时候看到她已经醒来,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脚发呆。
他走进门说:“吃早饭了!”
“哦!”她闷闷地应了一声。
他走过去半蹲在她面前问她:“怎么了?”
“你说……会不会留疤呢?”她郁闷地问。
原来担心的是这个,殷权想起她不涂护肤品就睡不着觉的样子,便知她对自己身体也是极为苛刻的,他立刻说:“不会的,伤的不深!”
“你懂?”她抬眼,原本狡黠的眸此刻染着忧郁,满眼都是求知欲!
“当然,走吧,一会儿凉了,自己能不能走?我抱你过去?”他说着已经站起身准备抱她。
“能走!”她点点小脑袋,自己站了起来。
原来她的能走便是不让脚踝弯曲,直着腿往前蹭,他还纳闷这次她怎么能忍痛呢?
坐到桌前,她咕哝一声,“怎么又是鸡蛋面?”显然对早餐十分不满。
他拧眉,昨天早晨不是爱吃鸡蛋面的?怎么今天就烦了?这女人是不是太难伺候了?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问:“想吃什么?我给你重做!”看在她又病又伤的份儿上,暂时不予计较。
“算了,反正也没什么胃口!”她说着恹恹地扒拉着饭,完全没有昨天吃饭时的幸福模样。她有心事啊,担心她的脚啊,她可不能接受自己的脚上留疤,所以现在让她吃什么都不香。
得,给她面子这还跩上了,瞧她耷拉着脑袋胡乱吃着,估计给她什么都是吃成这样,他的眉已经深深地拧了起来,这样让他哪里有胃口?还吃的下吗?他看了一会儿,干脆站起身去打电话。
殷权的声音隐约传进她耳中,“总之务必要将专家请来,不管什么代价,马上,就现在,拿上最好的药!”
殷权用的全部都是肯定句,并且声音是不容置疑的。程一笙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心中一暖,唇也不知不觉勾了起来。
殷权走回饭桌的时候,她已经吃完饭,靠在椅子上和颜悦色地看向他说:“快吃吧,都凉了!”
殷权狐疑地看她,这女人刚刚还是一脸郁闷,怎么此时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哪里知道她耳力好,能听到自己说话。他坐到桌前,想着程一笙什么时候心情突然转好?那就是使坏的时候,他看眼面前的碗,沉吟一下抬眼问她:“下药了?”
好心当成驴肝肺,这男人就不能对他好,程一笙气的站起身,哼道:“爱吃不吃!”她拉开椅子转身就往外走,结果忘了脚上的伤,这动作还了得,她立刻尖叫一声,“啊,疼!”
瞧这泪啊,快速地涌入眼眶,转呀转啊……
他也气,恶声恶气地说:“知道疼还不小心点?”椅子拉的哐铛响,说着却蹭蹭走到她身边,把她抱起来,放到沙发上,举着她的脚看,伤口已经干了,没有再出血,可是一抬头看她那小脸皱成一团,泪珠儿要掉不掉的,心里哪还有气?真是又无奈又心疼,只好轻轻吹着她的脚,说:“好了,马上就不疼了!”
刚才只是动作太猛牵扯到伤口,的确一下就不疼了,她没好气地说:“我要去工作!”
他站起身,给她来了一句,“陪我吃饭!”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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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火气很大,中气十足地吼着,“跟我说脚都快断了,这么大的阵仗赶过来,现在连真皮层都没伤,就是破个皮,有什么好看的?走人!”
老人说着就要转身走,殷权立刻上前一步,客气地叫:“张老!”
张严刚刚进来光顾着打电话,根本没看到殷权,此刻一看,立刻笑了,走过来拍拍他的肩,“权小子,是你啊!”
殷权脸一黑,清了清嗓子,低头恭敬地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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