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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文集第83部分阅读
    到了故事的吸引。

    情僧云云,多少有主题先行、装腔作势、与常识较劲直至洒狗血的嫌疑。

    最好的书名当然是《石头记》,这方面我曾与宗璞讨论,我们两个的意见一致。石头云云,最质朴,最本初,最平静,最终极也最哲学;同时又最令人欷嘘不已。多少滋味,尽在不言中。

    石头亦大矣,直击宇宙,直通宝玉,登高望远,却又具体而微,与全书的核心道具即宝玉脖子上挂着的那块通灵玉息息相关。这样的名称只能天赐,非人力所能也。

    我建议,今后出版社再印此书(指供大众阅读的长篇小说,不是指专门的什么什么版本),干脆用《石头记》书名,值得试一把。

    《红楼梦》则比较中庸,红者女性也,闺阁也,女红、红颜、红妆、红粉……不无吸引力。楼者大家也,豪宅也,望族也,也是长篇小说的擅长题材。梦者罗曼斯也,沧桑也,爱情幻灭也,依依不舍而又人去楼空也。多少西洋爱情小说名著,从《茵梦湖》到《安娜·卡列尼娜》也是靠这种写法征服读者。

    与“石头记”相比,“红楼梦”,还是露了一点,俗了一点。这又是悖论,我们不希望把小说写俗了,但是在我国,与诗词、散文、政论相比,小说与戏曲从来都是俗文学。

    还有一条,过分地偏激地咋咋唬唬痛斥世俗通俗,本身也可能是一种矫情做作,也是俗的一个变种罢了。

    通灵宝玉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生而衔之的那块玉是一个关键性的物件。第一、它是贾宝玉此人的另一个“我”,它是宝玉的物格化,也就是说贾宝玉公子是这块玉的人格化,它们互为主体。第二,它是贾宝玉也是全书的一个符号。第三、它是全书的主线:由女娲补天未用之石变成通灵之玉,幻化为人,经历种种,复变成一块石头,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符合中国哲学的对于圆形的崇拜、循环观念与周而复始的观念。第四它是作者的哲学:发生学、未来学与终极关怀,是作者理智上想讲实际上未必做得到的一种人生观。虚无主义又现

    实主义。虚无而不彻底,因为虚无会变成现实,一块石头会变成一个贾宝玉其人。现实而不现实,因为贾公子的一切是石头变的,最后还得变成石头。第五,它还组织了一些情节,使得现在的 “现实主义”的小说带上了象征主义乃至魔幻主义的色彩。

    石头的说法使《红楼梦》阔大终极。玉的变幻使《红楼梦》显得灵动。绝非爬行的现实主义。

    以庚辰本回目为例,第一回、第八回、第二十五回、九十四回、一百十六回,回目中都有通灵字样。无此字样但仍然写到乃至是围绕此玉写的章节更多,如见到林黛玉时的摔玉情景,张道士看玉给麒麟等情节。总括来说,贾宝玉的平安祸福都反映到了那块玉上面。

    还有一僧一道,丢玉啊,送玉啊,弄得热闹。

    这一类情节本来很容易鄙俗化、狗血化,所以高鹗写到后来丢玉时,还出现了各种假冒伪劣之玉,这其实很值得深思,有真就一定有假,有高明就一定可能变成拙劣。幸亏这里有一个重要交代,这样,通灵玉的情节不致走火入魔,往野蛮愚昧丑恶邪祟上走。

    这个关键性的交代就是石头,玉的本质、来源、归宿都是石头,只这么一想,你就开阔了、平静了、惆怅了、悲哀了也升华了。不简单。

    如此这般,你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对这种前无先例、后无承接的写法仍然觉得不清不明,觉得仍然未有说到|岤位上。实是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胡适博士对于衔玉而生的写法颇不以为然,他在给高阳的信中就明说了这一点。这实在是很奇怪,与胡博士的水平地位影响不相称,我只能说他是以产科学的观点来评价这块通灵玉的出场的。

    宝玉摔玉

    《红楼梦》第三回描写宝玉第一次与黛玉见面:

    (宝玉)……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 ,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贾母急的搂了

    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贾母忙哄他道:“你这妹妹原有这个来的,因你姑妈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无法处,遂将他的玉带了去了:一则全殉葬之礼,尽你妹妹之孝心,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因此他只说没有这个,不便自己夸张之意。你如今怎比得他?还不好生慎重带上,仔细你娘知道了。”说着,便向丫鬟手中接来,亲与他带上。宝玉听如此说,想一想大有情理,也就不生别论了。

    这一段写得超常。一个少年见了另一个少年,发现对方有一种什么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因而哭闹,这可以理解,因为人有私有占有的欲望。但因为自己有而对方没有便“无私”地闹了起来,这不可理解。

    超常,所以绝妙,妙却难解,难解,就更妙。如果是那种单薄的情节处理,受了委曲哭,得了甜头笑,还有什么捉摸头呢?

    此章作了痰妫人凳潜t瘛坝惺彼粕等缈瘛薄靶形怨哉拧保顾邓恰暗鞘狈19髌鸪湛癫 保绱苏獍恪?/p>

    但我们看一看,宝玉并非见人就问人家有无玉,更从未在人前摔过玉。摔玉的情分与痴狂并不是每一个接触过宝玉的少女都能得到的。这么一想,你就为之感动,为之泪下了。

    是的,这是宿命,这是前世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的还泪之情所注定的。它无法解释也不必解释。宝玉爱黛玉,这是不能讨论的。爱情如电如雷霆,如疯狂如冤孽如病痛,它的强度甚至超过了生与死。他见了黛玉,他能不闹吗?他能踏实吗?他能正常吗?

    见到自己的所爱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前生、现世与未来,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形影与存在……他能不要求对方与自己保持完全的一致吗?

    如果依弗洛伊德的说法,小女孩见到男孩的身体,会误以为自己缺少了什么,那么男孩见到女孩觉得自己多余了点什么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个问题上,曹雪芹的文学比弗洛伊德的科学更多了一些对于女性的体贴,比弗洛伊德的科学多了点人文,是不是呢?

    ……这仍然不能完全解开摔玉的故事,我们还将继续分析下去琢磨下去。这里要说的是,从青年修养的角度上看,我们应该告诉下一代人对爱情也可以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而某个人,如果他或她经历过类似宝玉与黛玉式的迷狂的痛苦的爱情,他或她尝到了哭玉摔玉式的滋味,我们有理由为之感叹,既然上苍给予人类男女的分别,给予了人类以感情和灵性,那么他或她有福了,他或她算是货真价实地活过了也爱过了。

    顺便说一下,贾母临时编撰的黛玉的莫须有的以玉殉母的故事确实大近情理,贾母这样好的虚构能力,比后世那些毫无想像力,只会写自身的一点室内剧肥皂剧式经历的作家要更适合搞创作。有一位也不甚年轻的朋友一听到“搞创作”云云便痛不欲生(可能以为这样说亵渎了文学吧),如果他又要痛苦,只得请便了。

    你的脖子上挂着什么

    宝玉的脖子上挂着的有:长命锁、寄名符、落生时衔着的那块玉。此外,他头戴累丝嵌宝紫金冠,额上勒着二龙捧珠金抹额,身上系着五色蝴蝶莺绦。

    很阔绰。更是求吉祥。

    人们生下来时都是“无产阶级”,叫做一无所有,叫做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不知道是不

    是人为自己的赤条条身世身份而寂寞孤单惭愧,总是用许多玩艺点缀、丰满、保佑自身。

    人们还倾向于寻求某个物件与自身的对应性、神性、主宰性。西人脖子上要挂十字架、护身符,佛家要挂念珠,同样有护身符,各民族都有这方面的习俗。

    宝玉的玉先天带来,自是神异。玉的正面用篆体写着“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背面写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这个背面写得太低俗直露了,应属败笔。但它反映了,人们不但追求物件的对应性、神性、主宰性,而且追求语言文字的同样神学功能。篆字比较繁複美观,似带神性,乃成为首选。

    物件与文字,宝玉拥有的很足实。姓贾的这位公子有福了。

    宝钗差一点,没有生而有之的物件,却有得自癞头和尚的文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制作了珠宝晶莹、黄金灿烂的缨络,以之装饰金灿灿的项圈、金锁。有此一物,有此八个字,也够宝钗受用不尽的了。

    口中衔之,当然是宿命。和尚给拟稿,也是命,另一个稍浅层次的命。命与命也是可能相悖的,不但人与人冲突,命运与命运也冲突,谁能活得踏实平安?

    黛玉最伟大,她脖子上什么都没有。她为之伤心、疑惑、悲哀,她不懂以无胜有的道理。她时时感到的是一无所有在一应俱全前面的弱势。

    你我大致也是林黛玉,你我的脖子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女性买个项链,也远没有这些名堂。我们生下来,没有玉,没有金,没有篆字灵验,只有一双手,一颗心,一种未必能够实现的愿望,一腔眼泪。然后,噙着泪、焦着心、忙碌与慨叹自己的一生。我们胜过林黛玉的地方当然多多,我们未欠泪债,所以,我们还会常常含着微笑,至少可以自嘲这个一无所有。

    “弄性”和“常情”(1)

    《红楼梦》第五十六回,贾母对甄府的四个女人谈到宝玉时说:

    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好,也是该打死的。

    贾母这一段话说明:宝玉虽然得宠,但这宠还是有前提有原则的,如果违背了“礼数”,是要“打死”的。决定受宠还是打死的分界的原则,当然是硬指标。其次,这也反映了贾府的坐在宝塔尖上的至高人物贾母对宝玉的基本评价,即认可宝玉并没有出大格,而这个评价是符合实际的。

    起码贾府上下人等没有谁认为宝玉是什么“叛逆”。甄府女人说到她们的“甄宝玉”时说:

    ……就是弄性,也是小孩子的常情,胡乱花费,这也是公子哥儿的常情,怕上学,也是小孩子的常情……

    这话同样适合于贾宝玉。贾宝玉的许多“毛病”是可以用“弄性”和“常情”即用人性论与人情论来解释的。

    只有贾政给宝玉上的纲高。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时,贾政从发展的观点指出宝玉问题的严重性时说:“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你们才不劝不成。”

    “弑君杀父”云云,有点又叛又逆的意思了。细察之,宝玉的罪名虽大,罪状不过是“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滛辱母婢”。且不说最后一条来自贾环的诬告,全是不实之词,就是这几条都铁案如山,宝玉所为也不比贾珍贾琏贾蓉乃至薛蟠之属更过分。贾政所以上这么高的纲,固是因为宝玉是己出,年龄又小,应该从严管教;更重要的是宝玉与琪官的关系得罪了忠顺王爷。贾政说宝玉道:“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无法无天的事来!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这里,主要是“官大一级压死人”,贾政惧怕比他家更有势力的权贵,尤其怕“祸及于我”,吓坏了才乱上纲,并不反映宝玉的实际。如果祸不及于贾政,本可以不扣这么大的帽子的。

    宝玉也非全然不谙世故。他应付忠顺府长史官,先赖说,他“究竟连‘琪官’两字不知为何物,岂更又加‘引逗’二字”,说着便哭起来,看来也还善做假。及至对方抛出“红汗巾”的过硬材料,他自思“既连这样机密事都知道了,大约别的瞒他不过,不如打发他去了,免的再说出别的事来”,于是改变策略,“交代”了琪官的去向。

    至于正常情况下,宝玉见了外人,其“礼数”就更加完善。如第十四回写宝玉“路谒北静王”,贾宝玉“抢上来参见”,“见问连忙从衣内取出(那玉),递与北静王细细看”,“一一答应”。特别是当北静王取下腕上一串念珠——“圣上亲赐香念珠一串”赠给宝玉,宝玉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忙接了,回身奉与贾政”,然后与贾政“一齐谢过”。这还不算完,回到府中,迎接奔父丧归来的林黛玉,“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珍重取出,转赠黛玉”,可见宝玉是何等珍重比他家更有权势的北静王爷的垂青,何等沾沾自喜乃至希望自己的知音挚友心上人黛玉来分享自己的体面。倒是黛玉更清高些,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遂掷地不取”。宝玉讨了个没趣。

    似乎是,把宝玉说成封建社会的叛逆,评价太高了。他的一些行为如逃学、厌恶读经、不思功名进取,一是弄性常情,二是贾府的潮流。封建特权享受可以成为寒士们苦读寒窗的吸引力,成为“进取”的钓饵,也可以成为倚仗“天恩祖德”已经获得封建特权的家族子弟的强有力的腐蚀剂和类似可卡因的麻醉品。试看贾府须眉,除贾政还有心维持正统,实际上一无所能一无作为以外,又有谁是致力于仕途经济的呢?他们或声色犬马、骄奢滛逸,如贾赦贾珍贾琏贾蓉之辈,或炼丹求仙、寻觅长生,享一辈子福不够,还要世世代代享受下去,如贾敬。他们之中,何尝有什么仁义道德、修齐治平、仕途经济、创业守业、功名进取?贾宝玉的表现,实在是整个贾府子弟、贵族子弟的消极颓废的精神面貌,寄生享乐的生活方式,严肃的尊卑礼教掩盖下的腐烂堕落,以及升平、恢宏、四世同堂五世其昌的家族共同体中的各怀鬼胎、互挖并共挖家族共同体的墙脚的这一大潮流大趋势的组成部分。作为败落的大趋势中的消极现象,宝玉在这一点上与贾府其他老少爷们并无质上的大区别。即使从严格的封建正统观点来看,贾宝玉不比贾家其他老少爷们强,也绝不比他人更坏或更危险。姐姐妹妹,哭哭笑笑,这并不是败家的根由。盖封建道德的反人性性质(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固然是十分严酷的,它的尊卑长幼观念、它的特权制度与特权思想及一些人的特别优越的生活条件,却又为皇族、权贵及其子弟其奴仆们开了很大的口子,在这个口子下面,一切男盗女娼都可能被纵容被包庇被淡化掩饰过去,一些带有异端色彩实际并无大害的思想言行也可以被容许或被忽略,甚至可以为之找到堂堂正正的借口。

    但贾宝玉毕竟与贾府的其他子弟给人的观感不同,他更天真、更善良、更钟情也更有一套“哲学”。他的精神境界、文化层次要比那些偷鸡摸狗者不知高出凡几。

    “弄性”和“常情”(2)

    天真善良不需多做论证和解释。在贾府,多数情况下,宝玉是个蛮乖的、随和的、常常是有求必应助人为乐的角色。有趣的是,封建特权本来是人性的异化,但身处这种异化的环境之中,又受到“老祖宗”贾母、头面人物王夫人、实权人物王熙凤的宠爱,反而一方面使贾宝玉在人生的某些方面较少受到封建礼教的严厉钳制,他可以逃学,可以不整天读经学孔孟,可以逃避贾政的道学教诲与监督;另一方面,又免受了封建社会下层人民的生存压力,不必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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