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是南宫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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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小仙还没有走,整个事情,她都看在眼里。
也看着,那些人是怎么对待霍英杰的。
她忽然很想笑,也感觉很讽刺。
一个善人,一个rì行一善的大善人,当他某一天做了恶事,立马千夫所指,骂他虚伪,贬他沽名钓誉。
但他也许,只不过是不小心踩了一只小蚂蚁。
一个恶人,一个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恶人,当他某一天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一时间赞誉之声滚滚而来,赞他浪子回头金不换,誉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但他也许,只是随手将一瓶喝剩的饮料扔给路边的乞丐。
世间,为什么对好人,总是那样的苛刻。
霍正光父子,南宫小仙也趁着空闲稍微打听了一下。
霍正光一生,比之十世善人半点不差。
而霍英杰虽然年轻,却也同样中规中矩,坏事从未听说,好事倒是做了不少。
然而这一次,就因为一场未遂的采花,却要受到如此的责难,受尽世人的唾弃。
人们忘却了他先前的好。
仿佛先前的所有努力,都沦为泡影一般。
南宫小仙都为他感到不值。
风乍起,吹皱一池chūn水,干卿何事。
而且似乎,自己还是受害者来着,不找他赔偿jīng神损失费已经不错了,居然还为他鸣不平?
但怎么说事情也是因自己而起。
再看他现在又是那么的可怜。
就当发发善心吧。
发善心,找个敌人。
还是生死大敌的那种。
“你父亲是我杀的,”南宫小仙来到霍正光坟前,却没有像旁人那样跪下,而只是鞠了几个躬,表达了一下对死者的敬意——对你又不熟,看在你还受人尊敬的份上,给你鞠几个躬已经算不错了。后又道:“你,恨我吗?”
霍英杰终于抬起了头,看着南宫小仙,那张令自己万分着迷的绝世容颜,忽然间,眼中闪过一丝恨意。
恨。
怎能不恨。
如果不是因为她,自己还是个受人敬重的霍少。
还是父亲眼中的乖乖儿。
父亲也不会惨残匪。
城中的人也不会那么多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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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不会遭人唾弃。
一切,都是好好的。
耳边,再度响起父亲的话:“自己的错,就当自己承认,有错,改就是了。”
霍英杰重又低头,自嘲的想道“都到了这一步,你还没有看透吗?”
错是自己遭成了,又怎能赖到别人身上。
“想报仇吗?”
想报仇吗?
霍英杰又抬起头。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想想父亲的惨死。
想不想自己的美好生活从此不再。
又怎么不会想过要报仇。
其实报仇神马的都是虚的。
只是我既然过得不好,凭什么让你过的比我好。
如此而已。
父亲说过不许自己报仇,大概也是因为江湖八大世家的势力。
南宫世界,在西南一带那可是顶尖势力。
无数人在他的yīn影低下存活。
而南宫小仙武功那么高。
霍英杰相信,江湖中没几个是她的对手。
绝对顶尖的高手。
而自家的正天剑诀,虽然小有名气,但也不过江湖二流水平。
以父亲的武功,当时已算发挥出正天剑诀的最强威力,都还不是南宫小仙的对手。
更何况是自己。
要报仇要等到猴年马月。
再说。
霍英杰抬头看了一眼南宫小仙。
这么一个祸水红颜,曾经也让自己深深的着迷。
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就真的,下得了手么。
“想报仇,就跟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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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转身离去。
霍英杰低头想了会,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般站起身,跟了上去。
南宫小仙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个大反派了。
正义最后总是战胜邪恶,反派最终会被正气澶澶的主角所击杀。
为神马。
只因为那些反派都坏得不够彻底。
开始的时候,那一次不是大反派占着上风。
又那一次不是,反派放过主角。
一次又一次。
而主角,则就在这磨难之中,飞快的成长。
直至最后,成长到反派不可敌的地步。
而后,又有谁见主角放过反派一玛?
一次没有。
只需一次机会,主角就会击杀反派。
从未想过放过他。
美其名曰:正义永远战胜邪恶。
许多时候,反派不但放过主角,还培养主角。
而我现在,又何尝不是这样。
感觉自己就是个大反派。
不但放过了自命正义的正派有可能升格为主角称号的人。
还要想办法培养他。
还真像那些大反派。
自己找死之道。
但,也正因如此,这世界才更有意思。
不是吗?
————
我承认,这章有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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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书生程同文
rì已落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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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已至尽头,黑夜尚未降临,天还蒙蒙亮。
人世间,最让人纠结的两个时候,一个是黎明前的黑暗,另一个则是黑夜前的光明。
前者表示希望的到来,而后者则代表着绝望的降临。
霍英杰回头向西眺望,没有看到太阳,心中也就没有了希望。
常怀城东,竹篱笆岭,一个小小的小山坡,因山坡上翠竹怀绕,犹如篱笆围起而得名。
山坡之内只有一户人家,准确来说只有一个人。
程同文。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年纪与霍正光类似的书生。
他本不是常怀城人。
据传言他科举不成,在这世上又没有什么亲戚,看中了这里的清静幽雅,遂出钱买下了这片竹林,建了个小小的书斋,子筠书斋,专门教授幼童蒙学。
据说教学还不错,收费也还算合理,因此也有不少的家长送后代来此求学。
在城中,也颇受人们尊重。
霍英杰不知道南宫小仙为什么带他到这里。
程同文文不成,科举不成,只教幼童就可见到。
武不就,传言买袋米还得出钱请人帮搬。
这样的人,去找他干嘛。
曲径通幽,盘旋着伸向远方。
根根翠竹,傲然挺立,以不屈的姿态笔直的直冲苍穹,和风吹过,吹动竹叶沙沙作响,宛如一首动听的歌。
此时正是放学时分,三三两两的幼童,身穿着统/一的小小儒衫,怀抱着课本,正追逐打闹,朝气蓬勃。
路过霍英杰时,都皱着眉头远远的避开——只因为霍英杰身上的唾液未洗,的确是招人厌恶。
霍英杰心中一动。
在这些幼童的身上,霍英杰看到了希望。
重生的希望。
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能不能重生一回。
路的尽头,空出一块空地,空地上建起一间小小的竹楼,此时正关着门。
“南宫小仙拜师程同文前辈。”南宫小仙执起了弟子礼。
来前,南宫小仙已经打听过也这里的主人的一些情况。
霍英杰见南宫小仙执起了晚辈请见前辈的弟子礼,感觉有点奇怪。
“我一个糟老头子,不过读了点圣书,那当得起前辈之名。”
屋内走出一人,身着儒衫,那些小孩童们的儒衫就是根本他穿着的这一件改造而来,手执着一根竹制教鞭,年龄与霍正光类同,满身书生的儒雅之气,却没有半分武者的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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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杰觉得这样才对嘛。
前辈可不是谁都当得起的,必须是在某一行内有点成就之人,而要说程同文,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小书生而已,其能有多大成就还真没听说。
当然见人年长喊人前辈,那是你有礼貌。
“小女子此来,是来请教前辈武道的。”
“嗤,”程同文一声讥笑,道:“一介武夫,也配称道。目无法纪、只知好勇斗狠、不问是非对错,不讲仁义道德,简直不为人子。两位,你们来错地方了,请回吧。”说完转身关门拒客。
见程同文居然如此污辱武者,霍英杰只觉得气血上涌,就想上前教训他一顿。但一想人家也有与父亲一般的年龄,怎么说也比自己年长也算长辈,想想也忍了。
由此可以看出,霍英杰还是目有法纪的,还是讲点道理的,还是像个人子的。
“道理道理,道在前理在后,没有压服一切的道,又怎能让人认可你的理。”
这是前世网文中的高论,为作者计,南宫小仙觉得还是不要轻易评论的好,但不得不说,此言在此说出,还是挺能震住某些人的。
果然门关至一半,即停住了。
“有点歪理。除魔只卫道,卫道只为理,道不是追求,理才是,不能明了心中的理,又怎能探索出极致的道。”
这就是程同文的理论,与追求。
不能明了心中的理,又怎能探索出极致的道。
霍英杰越咀嚼这句话,越觉得有理。
霍英杰也不是不知道,家传的正天剑诀,在江湖中的确算不上很高明的武学。而父亲霍正光,就凭着这不甚高明的正天剑诀,让他在江湖中闯下的赫赫威名。
是否也是因为他明了心中的理,坚守自己的道。
但,也正可是因为正天从小到大诀,算不上多高明,才让他败给的南宫小仙,失去生命。
想到父亲,霍英杰只觉心中一痛。
那么,我的理是什么,我的道又是什么。
能说出这样的说的人,能有这样见识的人。
会是普通人吗。
霍英杰开始重新审视程同文。
无论怎么看,都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年书生。
最多不过带点儒雅。
这样的人,会是隐于世间,身怀绝世绝学的高人吗?
霍英杰心中很是期待。
“有道不需理,只要你的道足够的强,那么你的理就是理,道不强,再有理也会变得无理。”
正所谓强国有外交而不需外交,一切东西,只在枪炮间获得,要外交何用?弱国无外交而最需外交,动手打不过人家,只求几片嘴皮子能不能再减得损失。
霍英杰皱了皱眉。
这句话很功利,很现实,很那么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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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强天地,理得人心。有道更需理,否则只是一时之强。有理者纵使一时之弱,却总能站到最后。”
有古代越野蛮越强,在现代越文明越强。
然而世界总是向前发展的,也是向文明发展的,因此纵观古代,野蛮纵得一时之强,然而站到最后的却终究是文明。
“你有你的理,我有我的道,道不比不明,理不辩不清,既然说不过,那就来动手,比一比吧。”
说不过,那就动手吧
战争永远是解决争端的最后手段。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程同文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转口问道。
“在我使出那‘无式’时,隐约间感觉到,些处传的冲天剑意。”
“那一招叫无式么,也算贴却。”程同文举起手中竹鞭,那是一根竹制的教鞭,竹子是长出这里的翠竹,拇指粗,手臂长,削得很是平整,因为时间太长竹子已经有点发黄。喃喃自语道:“是你,不甘寂寞了吗?”
霍英杰心中一动。
看来,这位程书生,也是位有故事的人。
刚才,南宫小仙提到冲天剑意。
而他也似乎没有否认。
难道,这位程书生——不,应该是程前辈真的在剑道上,有着惊人的造诣吗?
那么,他的剑呢。
以竹子代剑?
天方夜谭了吧。
常怀城这竹子,不过是随处可见的普通竹子罢了。
当当教鞭还可以,当剑用太看得起他了。
不过如果真能以竹代剑,那可见程前辈的剑道果然惊人。
已臻化境。
霍英杰越想越兴奋。
重又陷入沮丧之中。
人家武功好又如何,以为人家会看得上你啊。
你谁啊,不过是个采花小贼而已。
要资质没资质,要品质没品质,谁会看得上?
手中竹鞭,随意垂下。
“谁的道更强,谁的理更真,虽然很讨厌,到最后,也只能比比看了。”程同文很随意的说道。
道,需要理来延续,理,需要道来维护。
忽然间,那平凡的躯体中,暴发出强大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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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杰被逼得蹬蹬蹬后退,满脸不可思议而带着一丝欣喜的看着程文同。
那气势至正无邪,中正平和,虽没有锋锐逼人的战意,却有种不可匹敌的威势。
站在他面前,就像是对抗整个世界。
这感觉,跟霍正光的气势,好像。
一样的伟、光、正。
霍英杰感觉很亲切,也很欣喜。
而南宫小仙,却全然不为所动。
世界又如何,天又如何。
对于立志踏破虚空的人,也许会感叹天空的浩瀚,却不会生畏。
此心,不变。
南宫小仙开始脱衣服。
霍英杰眼睛都快凸了出来,而程同文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美女当街脱衣,真是,伤风败俗啊。
却原来南宫小仙外衣之下,还有一套衣服,一身紧身超短的衣服,裤子是三分超短露大腿,小褂是包不住肚子短袖装。
那一身完美曲线,真的很诱人。
霍英杰只觉鼻间一热,伸手擦过,却是那鲜红的鼻血。
程同文也是满眼惊艳,却没有半猥琐,而是对美丽的欣赏。
南宫小仙举粉拳于胸前,双腿轻轻的跳动。
如果有前世中人,就正看到,那是拳击时于拳击场时,常用的姿势。
“那么晚辈,就失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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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同文剑理,小仙拳道(上)
“请。”程同文握紧手中的竹鞭,不,应该说是竹剑,做了个请的姿势。
“呀——”南宫小仙首先出招,一声轻喝,一路小跑,右拳回缩再高高举起。
此时旁观的霍英杰差得没扑街倒地。
本以为,两大高手的比试,怎么也得出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招,却没有想到南宫小仙这一招,还真的是很惊天动地。
一路小跑,速度很慢,举拳便击,拳道清晰。
这感觉,怎么像是街头小混混,高声大喊着给自己打气,而后没头没脑的扑向对手一般。
然而此时程同文的脸上却是前所未有的凝重。
速度不快,带有种一往无前的气势,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拳头清晰,却有种力压天地,打碎一切的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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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同文sè变,在南宫小仙出拳的那一刻起,他就有了被对方力压锁定,避无可避的感觉。
与此同时,霍英杰也感觉到了异常。
南宫小仙拳速不快,但他却听到了空爆。
拳速不快,却有空爆,可见这一拳,用力多大。
霍英杰只觉结舌.
一力,降十会。
哪怕前面是一坐山,一个神佛,一方天地,吾,当一拳以破之。
“义!”程同文一声低喝。
义者,因正而义,为义而勇,无勇,何以匡义,无正,义也不过是个笑话,有需要维护的正,有因此而付出的勇,这,才是完整的义。
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程同文平平出一剑,携天下之正,附人心之勇。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一剑,似有万千正义之士附体,同赴义勇之事。
自然无往而不利。
以针尖,对锋芒。
是粉拳威猛,还是竹剑空利。
霍英杰只看得拳头与竹剑一点一点的靠近,随后,“轰隆”一声巨响,霍英杰只觉得在阵大力袭来,再然后倒飞数米。
霍英杰满身狼狈的爬起身,满脸骇然。
光是一个外围冲击波,就能将身隔远处的霍英杰掀飞,可见这两招,威力是的巨大。
霍英杰望去时,南宫小仙与程同文两人,已齐齐后退数米,脚下的土地,竟是被平平削去数尺。
“好。”南宫小仙一声轻赞。
再然后,霍英杰忽然觉得,南宫小仙似是从自己的眼前消失,没了身影,再出现之时,已是在程同文的身前。
瞬步。
与此同时,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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