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你先拿回去,这样你哥哥就不会怪罪你了。”
知云急忙摇了摇头说道:“哥哥说了,我的命不止这二十两银子,让张姨一定要收下。”
听到这句话,张寡妇忽然明白了很多事,心头不由一沉,霎时间老泪变成眼角流溢出来。
她心道:“怪不得今晚来的知云而不是知苦,他一下子给我二十两银子,原来是怕来跟我道别。哎,这孩子平时虽是皮了一些,但心地却是不坏,他是没打算再回来了啊!”张寡妇的心里念叨着,眼眶里的泪却愈发流个不停,泪珠滚过她眼角边的皱纹,滚烫滚烫的,仿佛刹那间流过了她的岁月痕迹。
张寡妇是村里唯一把知苦两兄妹看在眼里的人,甚至这些年来,为了知云她也付出了很多很多,知苦说的很对,如果这些年没有她的帮忙,知云根本活不到现在,而潜移默化里张寡妇也已经把这俩苦命孩子当成了子女。而当年华甚远的老人面对子女离去,甚至将再也无法相见时,世间没有哪个父母不会心疼,更不说张寡妇这种孤身到老无依无靠之人。
知苦也懂这个道理,所以他今晚没有来!
但真正面对抉择时他不会有丝毫的犹豫,哪怕是在抉择时要先选择逃避。
第二天清早,天色依然只是微微明亮,细叶村最不引人注目的一间草屋里走出两人,一人背上背着一头猛虎的尸体,身边跟着一名消瘦的女孩,女孩顺手拉上房门,极为小心锁好才来到小院,和身边那背着老虎的男子并肩站在一起。
知苦不解问道:“我们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你还锁它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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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云坚定说道:“锁着的时候,它再破烂陈旧也总是我们的,如果不锁,就很有可能被别人拿去关牛羊了。”
知苦心想也有道理,便不再询问,两人安静地看着这间草屋,心中都有不舍,但他们看了一小会儿后便毅然转身往外走去,走过那满是白霜的田野,走到那座熟悉的坟前拜了几个响头,两人便再不回头。
细叶村没有人知道村中那最让人讨厌的人已经离开了村子,同时也带走了那村中最讨厌喜欢的女娃,只有那残雪未化的一座小山头上,一位持着拐杖的白发妇人看到了这一幕。
她看着他们远远离去。
心头又酸又痛又不舍。
萧瑟的眼里止不住泪迹斑驳,随着一缕初春时的寒风滚落到残雪堆里。
她知道,他们不会再被这穷困的山村束缚。
她知道,他们将会有更好的未来。
……
……
东城是战国内的一座城池,现今在城池里居住的人口很多,单单帝国在这里的驻兵就有五千之多,是战国中极为重要的一座城池,只不过东城并非是因为靠近东边而取名东城,它的位置其实是战国最北端的一座都城。
东城并非极度繁华,但却是战国不可缺少的一座城池,也是生活在这里的居民所需要的城池,比如里面有喧闹的集市,金钱之间的换取,资源的供给都要在这座城池里面进行。
战国之所以在这座城池里驻兵五千,是因为北部荒原里存有无数的马贼,这些马贼没有去处,只能在城池里面强抢掳掠为生,极为凶狠讨厌。据说最严重的一次抢掠发生在前年,那次马贼们极为团结的组团结对来东城抢掠,随后更是差点将整个东城内的军队都消灭。
三年前的东城尚且只有驻兵三千,其中半数又是民众组建而成,也可以称为民兵。民兵没有上过残酷的沙场,生性懦弱,战力极差,即便他们的数量是马贼的三倍,但也不能与那些作恶多端且嗜杀如命的马贼相抗衡,而且那一次的马贼并不像马贼,更像是一支受过严格训练的军队。
于是,那一战的战果不难预料。
东城军败北,城中的财富被马贼洗劫一空,马贼门肆意的j.滛掳掠,使百姓们陷入战乱,造成死伤无数。
这件事情的发生惊动战国都城,战国君王更是大发雷霆,便下诏令直接派帝国骑兵去荒原剿灭马贼,然而身处荒原的马贼极为狡猾,外加那里地势本是宽阔险恶,因此战国的骑兵并不能将马贼团伙连根拔起,完全消灭。
但好在他们终究是削弱了马贼的大部分力量,换来了如今的短暂太平。
有了那一次的教训后,战国对东城的防线自然提升了无数,并于那年战后派出了八千帝国军士,镇守东城,然而,奇怪的是这三年来,自从这支军队镇守东城后,东城便一直都未再受到马贼们的马蚤扰,甚至连马贼的影子都没看到,仿佛荒原上的马贼都受到了帝国骑兵的厉害,从而得到了极大的恐惧,再不敢过分猖狂,以至于只有少数的马贼在普通村落里出现,却不敢来东城造次。
更别说来城内行凶抢掠。
……
……
(出了村子,正戏就要开始了,知苦绝不只是个吊丝!新书求支持!)
第十章 东城锦
更新时间:2013-02-01
从细叶村到东城,路途极为遥远,知苦两人必须得顺着大山的山坳环行,不免又增加了不少距离,但东城至细叶村自古山林一条路,连稍稍大一些的大路都没,更别说还会有什么快速的捷径密道存在。
二人一路行走,从离开自家后便是大半天,中间不曾停歇过,甚至连初春的太阳都开始行至天际西边时,山路上行走的他们却依然仿佛不知疲倦,不断行走,而且也不怎么的,知云这消瘦的女孩始终能跟上知苦那快速的脚步,如何都不会落下。
至于知苦这种蛮汉,本身就是个怪物,谁知他爹是谁,竟生出了这么一个彪悍的妖孽,背着三百斤的老虎走了半天不说,甚至他宽阔的额前连一滴汗液也没出。
“哥,这东城到底啥时候能到?我们干走着了大半天,不吃不喝的,你也背了半天死大虫,要不我们坐下休息会吧?”
知苦一直在前面带路,这时听到知云的疑问,不禁顿下脚步,回首看了一眼那同样背着行囊的妹妹,柔声笑道:“走这么久累坏了吧?那就先坐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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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说完便一屁股坐在路边,背靠在杂草丛生的斜坡上。身后的杂草满是枯黄,都是去年入冬死去的枯草,但它们依然柔软,让背靠着的知苦无比慵懒的舒了口气,口中自言语道:“想必按照这种回暖的天气,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新生嫩芽,然后从新焕发生机,让大山脱离陈旧的枯黄|色,恢复满山碧绿了。”
知云大煞雅兴的认真说道:“哥,我刚问你的是东城啥时候才能到,与枯草树木无关。”
知苦满是无奈地摇了摇头,口中叼着一根杂草,遥指远处说道:“看到远处那座大山了没,东城就在那座山的后面。”
“那座山就在我们眼前,哪里还是远处?”
“虽然它看起来就在我们的几百米处,仿佛只要小跑几步就能跨越过去,但我们又哪里能真的从山坳上边飞过去?我们还是得乖乖的像早晨一样顺着山坳走,而且这条山坳是我走过的山坳里边最深的一个,等你走完就知道它有多长了!”
“那为什么没有人在这个山坳上面搭一座桥呢,这样不是可以省去很多的距离?”
对于妹妹的话,知苦心中极为赞同,但现实与假想不一样,况且这条山路只通细叶村,细叶村里穷困潦倒,根本没有人会拿钱来建这座桥,所以知苦继续摇头说道:“我们都这么穷了,哪里还有钱去搭桥,况且东城的人不是细叶村里的张姨、柳婶,不是每个人都会对你好的。”
知云听到这话不禁有些遗憾,同时又有些将要面对大世界的胆怯,自个轻轻地点了点头,随之又鼓起勇气问道:“那东城的人会和细叶村的人一样都讨厌哥哥吗?”
知苦闻言,顿时愣住,老脸更是一红,显得极为尴尬,但脸上却是佯怒说道:“我又没在东城偷他们的鸡鸭鹅吃,他们凭什么无缘无故的讨厌我,而且就算他们再怎么不同细叶村的人,那不照样还是个人,你又害怕什么?”
知云闻言,可爱地摇摇头,随之露出一排整齐的银牙,傻痴痴地笑道:“我这不是没见过大城池嘛,就是有点紧张。”
知苦微皱眉宇,缄默片刻才不确定地问道:“我好像带你来过一次东城啊!”
知云鄙夷回道:“那年我才四岁,当时又生了病,哪里还会记得东城的模样。”
知云继续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呆呆笑道:“是噢,当时你病的很重,最后还是东城那满脸胡渣子的老头把你救了回来。”
知云好奇问道:“那老爷爷现在还在东城吗?我想去看看他。”
知苦闻言,顿时想起那满脸肮脏胡渣子的老头,恍惚间闻道了他一身的草药味,不由在鼻前摆了摆手,道:“在呢,去年我来卖大白熊的时候还去看过他,不过当时他老j巨猾的让我买了两坛老酒给他泡药,这老头心眼尖的很,竟还要我去买上等的女儿红,这两坛酒可足足花了我十两银子呢,此番再去见他,定不能再被他耍赖了去。”
知云听到花了十两银子,满是同情地点点头,心里一阵不舍,暗道十两银子才买两坛老酒,这酒真是琼浆玉露啊,要是换做自己才不会买。但嘴上却对知苦说道:“哥哥不要放在心上,就当是报答当年他对我的救命之恩嘛。”
想想也有道理,知苦便又爽朗一笑,摸了摸知云微黄的头发道:“你说的对,十两银子能换来你的安然无恙,怎么算都值了。”
……
……
东城的集市极为热闹,特别傍晚时分,有大声叫卖的面摊,也有贩卖各种用具的商人,看的那一身土乡气息毕露的知云眼花缭乱。
自从进入东城后,知云便有些不适应这种喧闹的氛围,仿佛每个人的笑声都充满敌意,而知苦很清楚自己的这个妹妹在细叶村呆得太久,且自身性格又较为腼腆,面对生人时都会产生怯意,故而在进城后便一直牵着她的手,不然很难想象她会不会走着走着便跟丢了。
东城的主街官道很长很宽,两旁尽是摊位,其实知苦二人下午便已来到城内,但事先必须得将老虎先卖掉,所以等他们来到官道时已经接近黄昏,只不过此刻知苦的手中还拿着一张完整的虎皮,看样子是卖老虎时,买家并没有起黑心,顺手剥下来还他的。
知云看着路边的面摊,又闻那股飘香而来的香味,顿时感到饥肠辘辘,十分饥饿,眼珠溜溜直转,抬头对知苦说道:“哥,我想吃面,我肚子饿了。”
知苦闻言,看了一边的面摊,心知妹妹是嘴馋的紧,便故意戏虐说道:“你不是才吃了一个烧饼吗,咋这么快又饿了?”
知云羞怯地摇了摇他的手,撒娇道:“哥,我还饿嘛,那一个烧饼哪里吃得饱,今天……都走了一天路了……”说道最后,知云的声音已如虫蚊,细不可闻,极为羞怯;知苦见她如此,一阵大笑,随之便二话不说便拉着她走向面摊,找到一张空桌坐了下来,对那摊主叫了两碗鸡蛋面,随之又对知云宠溺说道:“肚子饿了就得吃饱!”
知云闻言,兴高采烈的不停点头,小脸上满是期待,又傻傻直笑,大眼睛则是盯着摊主大婶在搅面,显得淳朴至极。
知云是一个很矛盾的女孩,在细叶村时,她便是整个家庭支柱,无论是平日里的开销,还是生活上的事情几乎都由她决定,毕竟知苦本是需要时常去山里打猎,维持生计,并没闲心去管这些琐碎之事,而且他们家本是贫穷,同时又要省出钱来给知苦去张家提亲,可谓是艰难到了极点。因此,知云平日里便对自己十分节约,甚至已经到了抠门吝啬的地步,而作为万能的银子便间接成了她的命;但如今来到东城,面对这突然出现的繁华世界,初来乍到的她便控制不住的恢复了孩子脾性,毕竟无论怎么说她都只有十一岁,正处纯真无邪年代的孩子,对新鲜的事自然会充满好奇,总觉得眼里看到的稀奇东西都是美好的,而自知云自小在细叶存长大,哪里吃过东城这多种多样的小吃与食物,心中自然想什么都尝尝看。
知苦很疼爱自己这个妹妹,可以说对方就是他唯一的亲人,所以他很依赖她,很熟悉她。
她也很依赖他,很熟悉她。
他们同睡一张床,同桌吃饭,甚至有时还喝一杯水,两人相依为命到现今,彼此了解、习惯、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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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苦熟知妹妹心中的想法,更懂得她心里的渴求,无论是在细叶村里也好,来到东城也罢,他都一清二楚。
她对东城新鲜事物有好奇,知苦便愿意细下心来解释给她听,她对摊位上的食物心升馋念,他就会花钱去买给她吃;但凡只要是知云想得到的东西,知苦就会全力去得到,哪怕是不惜一切代价。
他是她的兄长,也如她的父亲。
不多时,面摊的摊主便端来两碗热腾腾的面条,面碗里有一个金黄|色的煎蛋,几片青菜叶子,还有切好的葱花,香气缭绕;知云闻着面香味,一脸陶醉,又深吸了一口气,顿时感觉食欲大开,也不顾形象便拿起筷子大口吃了起来,嘴里还不忘对知苦道:“哥,城里人做的鸡蛋好像比我做的好吃呢。”
知苦伸手小心翼翼的将她额前几缕发丝撩开,以免垂落到面碗里,随之又拿起筷子把自己碗里的煎蛋夹给妹妹,笑着说道:“哪有的事,还不都是煎出来的鸡蛋,我倒是喜欢吃你做的水煮蛋。喜欢吃就多吃点,如果不够哥再给你叫一碗。”
知云嘴角甜甜一笑,摇头示意足够了,又想要将鸡蛋夹还给哥哥,但知苦便率先打断说道:“你帮我吃了吧,我不是很喜欢吃鸡蛋,况且我一年要来东城好几次,这些东西早就吃够了。”
知云闻言,不再坚持,乖巧的噢了一声便将碗中面食与鸡蛋一并吃下,连一口面汤也没剩下,最后还极其满足地打了一个饱嗝。
不得不说,当一个人嘴馋的时候,再小的肚子也能提升饭量。
而知苦一直觉得妹妹能多吃点就是好的,毕竟她看起来真的太瘦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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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雅者,俗人
更新时间:2013-02-01
夜幕降临,万家灯火通明,东城的大户人家门口皆是火红的灯笼高挂,而随着夜市开始后,整个东城的氛围都开始热闹起来,嘈杂声更甚白天,最明显的变化便是官道两侧的摊位不减反增,一片繁华盛景之象随夜色悄然弥漫开来。
东城比细叶村要靠南一些,地势也更加平缓,气候自然就暖上一些,况且城池中的通风度比之乡村相对较低,因此就算此时尚且初春,也不至于太过寒冷,只不过人们依旧穿着厚实的大衣与棉袄,象征着里春夏还有一段不短的时间,但厚实的衣裳却丝毫没有降低在夜市中游玩逛街的人们兴致。
知苦兄妹俩一同走在宽敞的大街上,依旧由前者拉着后者的手,以防不会轻易分开。知云满目稀奇,东张西望,只要看到新鲜的玩意便会拉着知苦驻足停留观看一番,而知苦也没有表现出丝毫不耐,细细为自己这个单纯的妹妹解释,毕竟从今后开始,他们就要在城市里生活了。而对于这样的生活,知云总要先认识一些东城里的常识与基本,这里不同于那个穷迫的小山村,村子里当以自家的东西为主,而这里却是什么都要考虑到金钱算计的问题。知苦二人的银两并不多,满加满算也就将近五百两的样子,这还是他们好几年的积蓄,如果单单在山村里面过日子,也许他们的这笔财富绝对算得上是巨大,甚至细叶村里的人家都没有这么多银两,但接下来知苦要向大户人家提亲,这得用去很大的一笔存款,而且那亲家可是东城的商宦富家张家,家族底蕴极为深厚,五百两银子在他们眼里无疑是微不足道的。只不过就算知苦自己再怎么窘迫,可在他妹妹需要花钱时,他都会义无反顾的去花那个钱,因为在他来看,妹妹远比怀里的银子更加重要,因为只有她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其次才是行囊里的银子。
有趣的是,知苦认为怀里的银子要比那未过门的媳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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