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点什么不同寻常的。所以都没有离开的意思,见证奇迹的时候快了,越来越近。
分分秒秒在靠近……
直到何毕妮出现,大家的盼望才算有个终结。何毕妮去了哪里?不用问,她也会自行解释。
与她一起来的,还有三个头颅,一个头颅怒目,一个头颅神态安详,而第三个少了一只耳朵。她将三个头颅一一抛上不韦台,道:“这三个人,分别是荒山成,梧又同,和包不为。你们可知道我为什么杀他们?”
“我辈只杀该杀之人,想必你有你的理由?”
“正是。我执掌大同王已经三届了,十五年来,我只杀了三个人,他们就摆在眼前。十五年来,少儿长成青年,而我等渐入老朽,敢问各位,你们手下的死鬼有多少?”
“大同王第一令,不得擅开杀戒。”众人口执一词。
“好个大同王第一令!那么再问,我今天开了杀戒,诸位,你们打算怎么样呢?”
“敢问情由?”
“我们侠之道场,杀该杀之人,诸位岂不是觉得世间并无该杀之人?”
无人回答。
沉默。
她的声音已经消逝。
但久久回旋。
回旋在每个人的心里。
一根梆子,敲着。
…
壳。
…
碎了。
有一种不存在的东西被触动了。
本已不存在,现在也不存在。
因为不存在而被触动了。
这就是……
何毕妮接着道:“诸位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是。
想起了。
…
莫名人。
…
大同王位到他这里,侠之道场数众潜出弥渊,由云谷南下,至华域,将整个南陆清洗了一遍。种族复杂的半兽几近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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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声讨他的是:擅开杀戒。
身为大同王而擅开杀戒。
连太阶三台的人都来了,仁之道场和仪之道场也看不下去了。
那一届,空前绝后的人头攒动,那个人山人海,只有坐在正席的莫名人身边空落落的。
他说了很多话。
他为自己辩白解释。
他想说服一些人。
他想说服更多的人。
他需要做的太多,而他准备的明显不够。
其实,他应该做的,很简单。
让自己草草了结。
至少在场的每一个人,除他之外,都这么认为。
越是草率就越是迅疾,就越是能冰释众人的怒火。
他从云谷杀到华域,没留出一滴血。
而当时,他的嘴皮子磨出了血,他咳了一声,喉咙里射出了血,他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辩解,他没有时间喝水。
但
是。
没有一个人同意。
大同王第一令:戒杀。
当时人们是这样阐释的,大同王第一令:戒杀。
凡是他做过了,都在“戒”之列。
一项不例外。
一句话也不例外。
事实是。
说再多也没用。
说再多也挽不回结局。
因为,结局已经发生了。
至少,在每个人的心里早已经发生了。存在了。不可更改地存在了。
…
只是等着发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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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等,就可以了。
不用急。
亦无须多言。
…
说再多也没用。
最后,他也似乎明白了这一点。
终于屈服了。
选择了合乎惯例的方式,指定他的继任者。
那是一个和他一起杀到华域的人。他救过他的命。
而此时,那人正站在最激烈反对他的席位上,抖出许多他的血事。
他指出了他的名字:
…
闵皓卿。
…
但是被指定者本人都反对这样的指定。当他说出“闵皓卿”三个字的时候,那个叫“闵皓卿”的本人都反对。
太反对了。没有理由不反对。
他,第一个反对。
他很失望。他心灰意冷。他就此告别大同王,告别侠之道场。
告别曾经浴血奋战的同事,告别激谈的同僚。走进他接受惩罚的地点:积尸谷。
…
莫名人的事,就这样了结了。他本可以一句话不说,而他离开的时候,血流不止,污了他的衣裳,他步履蹒跚,他形单影只,他消逝了。
所有人舒了一口气。
所有人表情平静。
之后二十年,侠之道场形同虚设,大同王印绶无人问津。
它上面洒满了血。
它上面布满了魔。
它上面深深地印下了一个人名字:莫名人。
依然是,大同王第一令:不得擅开杀戒。
然后是,何毕妮。
她只听人讲过这个名字:莫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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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关于他的传说。
088 第四六话 大同王(2)
大同王沉寂二十年,何毕妮作为新任者,她怎么想的呢?没有人想过。人们都知道,那年,她不过二十岁。
她还年轻,她还小。
但她足够聪明,聪明到如何才能胜任大同王。
那一年,没有人提起陈年往事,甚至没有人提及“大同王第一令”。那一天,太和谐了。其乐融融。坐在列席第一排的都是超过五十岁的老头子。坐在客席的,都是毛头小子。
今天,是上给下一代的课。
没有人胜券在握。
只有这一课上得是不是足够逼真,足够深刻。
很好,上课的也是一个年轻人。
时代需要什么样的年轻人?两侧席的老头子们指着正席上的何毕妮给客席上的人看。
客席走不上不韦台,不享有发言权。
时代就需要这样的年轻人。两侧席的老头子们无比壮烈地宣告。
…
谨言。慎行。就是她要做到的。唯一做到的。
十五年了,她已经习惯如此。虽然接二连三地,有人开始议论了“大同王第一令”。
也许,只有她知道,有多么无奈。有多么需要付出血的努力才能迈过,那道槛。
那道一样涂满了血,着了魔一样疯狂地叫喊着。莫名人干的。
你想像他一样吗?
摸着自己的胸前,感觉自己心跳,正经地问一下自己吧。你想像他一样吗?或者,你竟然选择像他一样。
无数次,她这样做了。无数次,她退缩了。
然而这一次,她选择用血来证明。
是时候了。不是因为聪明,而是她的心在跳。
…
沉默,是她的敌人。
辩解,是更大的敌人。
她能做什么?她知道。她接着说:“诸位待在弥渊里,想必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现在,冰霜王朝的军队正在四处抓捕壮丁,修建一条从西市穿过神龙城到筑云的平坦大道,横贯圣土,从碧落海到大东洋。姑且不问他们要做什么,只是圣土本已遭他们屠戮,不堪寥落,又怎么禁得住他们如此作为,这不免是一场人类的大灾难吧。
“诸位在这样的大灾难跟前,也只是屁都不放一个吗?”
无疑她质问的有道理。末世凋零,我辈岂能也如那落叶一般任意萎落!
堪堪怎么对得起一个“侠”字。一字一心肠,不乃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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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此一行,原打算有死而已,也自明白,三日内我不归来,诸位必然依法办事,也没什么后顾之忧。杀这三人,着实不易,那是深深深大军之中取上将首级,我自鏖战不已,拼也要拼个力竭。不想一阵微风过后,几个靓丽也如我的身影也在这深深深之大军中厮杀。微风吹干了我身上的汗渍,甚是清爽。
当时,我天真地以为,那是觉悟了的你们。哦!亲爱的,我以为我是对的。等我杀近了,才发现一个也不认识。你们这帮没良心的。
不过,他们也甚为豪爽,虽然互不相识,但深深深大军之中,其志颇同,遂合力厮杀,只杀得啊,一个天昏昏兮地暗暗,一个血漫漫兮血漫漫。同志们骁勇无伦,专挑有名号的刺杀;敌将也是一个比一个悍勇,十八头牛拉不回去地向我们冲过来,嚎叫震天。同志们虽然单战独立,可是方位之间甚是巧妙,能在最短时间在三五成群,分进合击,如有天助。敌将一个接一个倒下,我以此剑,割了三个头颅……”
(yy一下,以上若干情节,由嫣语的回忆+联想转述。而据她本人承认,何毕妮的原话要严重一些。)
089 第四六话 大同王(3)
每个人都被何毕妮描述的场面惊动——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即使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脸上也浮现出无限神往的心情,畅想当年,他老头子也是威风八面。他们的表情似乎在说。
可是,时间在分分秒秒地划过,如果没有意外,会出现一个自然现象:每个人都感觉到肚子里该填充一些营养物质了。
事实怎么样呢?是这样子的,
关于下一任大同王,场面持续僵了很久。何毕妮激|情四溢,斗志昂扬;除了她之外,每个人都憋屈着,不肯第一个表态。接二连三,一个接一个走上辩论台,提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打发时间。
何毕妮总是用一句话完美无瑕地回答:圣土惨遭异族屠戮,已不堪寥落,诸位难道作壁上观吗?
侠之为谁!道场何用!
每一句声色俱厉,掷地有声。滥竽充数的诘难者每不遑闻就畏葸退下,这更佐证了何毕妮的精神号召力。
但,她在扭转一个弥久以来根深蒂固的偏见。
起来吧,跟我一样。她的形象如此伟岸。
又是那么的寂寞。
挨了很久,事态已经背离了正常秩序。因为所有的列席都不想怎么讨论问题了,他们是在虚耗时间。
这是,惯常,伎俩。每届都有。
终于,第一个说人话的出现了:“我饿了,提请去吃饭。”
这句人话很憋屈,大大出乎意料之外。
道场节惯例,列席有提请权,就是“提议请允许他去做什么”,就像课堂上一人忽然举手报告自己月经来了要去洗手间,通常是被允许的。客席没有提请权,因为可以自动离席,只要保持安静就可以了。
正席没有提请权,因为要面对所有诘难。
问题是,这个行使提请权的人说了句人话,所有人开始效仿,当最后一个侧席人提请时,何毕妮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他离去的背影带着强烈杀伤力的光芒,照耀着空荡荡的左右两侧席。
只剩下正席和客席。
正席一个人,是何毕妮。
客席一个人,是嫣语。她没有说什么,也站起身,走了。那一刻,她想,何毕妮是怎么了?
…
人潮散落。离开侠之道场,漫步如歌。
问:你的心沸腾过吗?
答:有一刻,的确是。
好了,那就不要再说什么了!嫣语相信,每个人都沸腾过了,只是那血已经坏死了,需要吃顿饭,促进一下循环。按此规律,他们还要不停地吃饭,才能将坏死的血排出干净,换成健康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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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意义上的血液循环,虽然并非世界通行。
而何毕妮能支撑到那么久吗?
嫣语的疑问是,何毕妮怎么办?
众人行使的是提请权,此期间,何毕妮没有离席的权利。众人吃得饱饱,而她只有坐在那里等,陪伴她的有风、有饮用水还有空旷以及等待。
她很有可能被饿到道场节结束,也就是再等四天。
…
莫名人就是拖着饿了七天的身子走向积尸谷的。
这,对于何毕妮,不也是个不祥的预感。
090 第四七话 荷芜(1)
大公空间,璇玑台。除了做好份内工作,荷芜还勤恳地劳动着两项业余事情:做饭和八卦。
嫣语是这里的常客,有一部分是因为食物。
论美味程度,荷芜比不上杵臼殿的井西钺,井西钺做出来的是专业级的,特点是:标准划一,同一道菜做上一千遍可以做成同一个味儿,但又可以因为烹饪手段的不同而对应用料有所变化,最终照应在口味上呈现等比变化。
怎么说呢?井西钺可以让人任何时候吃到他提供的口味儿,一如既往的口味。
但荷芜几乎相反。
怎么说呢?女人做饭没个准儿,一次一个味儿,嫣语就喜欢在这种不特定因素中游走自己的肠胃。随性,对,就是随性。
她正在准备做什么?哦,不知道,不过多加一份,因为我来了。
不需多说,荷芜已经这样做了。
等。
再等。
终于出来了。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种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荷芜拼命地解释,而在嫣语看来,那是黑不溜秋的一团,粘稠状,不是能不能吃的问题,根本不是能不能吃的问题。而是……
荷芜的斜搭放了下来,将自己无辜地罩住,而她的表情则是奇诡地兴奋着,仿佛刚才发生了一件可笑的是,而不是意见糟糕的事。
她说,她太兴奋了。无论嫣语还是表情都是这样。
有这么好高兴的吗?
当然啦,你有没有听说过吸血虫?
有啊,怎么了?
看。荷芜揭开一个小竹笼,里面爬满了小虫,爬得很快,可是就是爬不出小竹笼。荷芜拢了拢左臂上的破布,把手伸进去,一副享受的模样。旋而将手臂把出来,上面就满是血痕了,一丝一丝的血各如一泓小泉般地向外渗漏。
嫣语吓了一跳,怔忪之下什么也说不出来。
裸臂之人则更是兴奋,将血迹擦除,骄傲地说:“看,这就是我养的。”
“你!养的?”
“对呀,你猜养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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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做什么?”
“吃。”
“吃?”嫣语吓得说不出更多的话了。
“不吃,养它做什么,”她停顿一下,“这可是美味啊。”
嫣语不说话。
“你喝过自己的血吗?”
“你说什么!好恶心。”嫣语几乎呕吐了,这不是她一向了解的荷芜姐姐啊,变了,怎么都变了,变得这样恶心来着。
“恶心?亏你说得出来,”她又停了一下,在那停顿的时间里她用手指拨弄小竹笼的心血虫群,“想知道怎么样才不恶心吗?”
“怎么样都恶心。”
“有一种方法就不恶心,”她笑了笑,又接着说:“养一种动物,让它喝你的血,然后你吃它的肉。”
说完,她哈哈笑起来,左手弹起一个吸血虫,用口叼住。
那小物在空中翻转,在亮光的衬托下晶莹剔透,它身体滚圆,红彤彤的,像一个小球,有半球之多都被血液充盈着,相比那球似的身体,四肢更是细如毫毛,脑袋像一个不牢靠的螺丝拧在身体上。当然,这样的螺丝之小,世间罕有。
荷芜嚼了一下。
嫣语的心脏下面某个部位开始淤积并颤动的物质。
荷芜又嚼了一下。
那颤动之物直上胸间。
荷芜发出啧的一声。
那直上胸间的颤动之物没做停留便争先恐后地挤入口腔,喷薄而出。
嫣语吐了,吐的是酸血,又腥又臭。gottmituns!她想说,可是气力不允许她那样做,接着就瘫倒在地,不省人事。
这对于荷芜却是个意外,毕竟,她第一次在公众面前表演自己的吸血虫,本期得到嘉许,不想……是这样的结局。所以,就甭提多失落了。
话外:说说我的“刺客”
这是一个单章,说说刺客往事里的刺客。
我觉得刺客有两种,一种是历史上的刺客,一种是小说电影里刺客。前者真实存在过,后者虚构的成分较多。
即使小说电影里的刺客,也有很多不同。
……
……
红楼梦里面有个姓杨的武师,避难到了衰落时期的荣府,还耍起大棍,护院了一把。我觉得这个杨武师就是个刺客形象,至少是日常生活里人们对刺客的印象。
他形单影只,他情感压抑。在一个绝对正常社会里的正常人看来,就像一个走马观花的游“客”。
我看红楼梦比较早,后来才接触了金庸。他更多地提倡侠客,有一句传诵经典“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在他的世界里,刺客粹炼为武侠,正邪两分,正的很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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